第三十四章 卫氏将军,诗情画意(1 / 7)
凡间,北境,北国,两天后。
北国,北境最为繁荣富强的国家,占地最广,民众最多,横跨好几处高山要塞和生命水利,北国有如傲视的狮子,俯瞰着自然中的一切生命,此地政通人和,处处莺歌燕舞,百姓享盛世太平。
有这种现象,往往是因为一个国家——够强。
而“强大”的缔造者,就住在这北国京城之中,他坐拥着京城最豪华宽大的府邸,揽阔了京城最大的贸易,甚至,还手握重兵。
无数少女深闺中为之倾倒,无数痴情得不到回应,他高洁傲岸如天神,冷酷无情如流水,顶天立地如高山;战场上,令人闻风丧胆,从无敌手,杀人如麻,就像恶魔,可就是这样的护国大将军,让多少人动心?
他的府邸,意外地没有妻妾成群,更没有儿女满地,他从未娶妻。
前两天,卫将军抱着一名脸色苍白却我见犹怜的昏迷美女,在所有仰慕自己的少女眼下,公然走进自己的府邸,顿时心碎的声音处处响起,这两天,整个群函,流言四起。
女主人公未醒,却又一次成为别人热议的话题,这一次,和之前都不一样,每每有人提到卫将军带回家的女子,都带有桃色的旖旎话题。
将军府内,卫卿城褪下那身戎装,脱去厚重又英气的铠甲,此时就像是一个饱读诗书的才子,卿当知己有飒爽英姿,更有豪情千里的才子之情,坐在书房的书案上,手执兵书,眼神里尽是传达着这位将军的才高八斗,博古通今,他穿着白色衣衫,若他不是将相,是个在风华之地的风流才子,那不是正对了那句,“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吗?
“主公,您唤我?”进来一个身着淡黄色衣衫的美丽女子,约莫二十几岁的年纪,正是风情万种好时期。
卫卿城没有放下手中的书本,而是微微张口问道,“她怎么样了?”
“大夫说那位姑娘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了,可是还没醒。”
他放下书,凌厉的双眸挑上,“你们要照顾好她,不许出任何意外。”
戎婉愣了一下,然后才点头,“是,主公,那戎婉下去了。”等到卫卿城挥手,她才有点无奈地走出去,还回头看了一眼卫卿词,脸上已然有些许伤感。
而卫卿城却从怀里掏出来涂山仙夙的狐狸尾巴玉哨,那是他在船上捡到的,涂山仙夙被捞上来时,可能这个玉哨掉出来了,“怎么会,是你呢?”
两天以前,船上那会......
“将军,这位姑娘手臂上的是镖伤,且镖中带毒,以致黑血迸发,只是此毒,老夫军中行医多年,从未见过这种霸道又恐怖的毒,这姑娘中的毒量,足以致命啊。”
“可是安粤的毒?”
军医摇头,“不,安粤的毒,皆是凡间之品为原料,这姑娘身上的毒,绝非凡品,还有,她中毒之后,有明显的外来寒气缓解毒势,控制经脉,不至于毒至全身,而她又在水中浸泡得太久,这寒气只怕还是会给她带来性命之忧,加之,其全身的擦伤实在过多,有明显的高处摔伤痕迹,而且,老夫发现这位姑娘的血不同于常人。”军医突然起身,拿起一个小瓶子给卫卿城看,“这是老夫在那姑娘另一只手取下来的鲜血,并没有混入毒物,请将军细看。”他走到一株枯萎的兰花旁边,打开小瓶盖,毫不犹豫地往兰花的花叶倒下去。
卫卿城眉头一蹙,而接下发生的,更是让卫卿城震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