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千里赴戎机 关山度若飞(1 / 5)
新年刚过,距离塞北千里之遥汴京城一片祥和,这回京一路之上越往南走越是温暖,春暖花开,不少树木都开始抽出新芽,张明月便不得不觉得塞北与南方虽然同属西楚境内,但却宛如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一般。
塞北的风,塞北的雪,塞北战死沙场的老兵们已是渐行渐远,退居关中,不少士兵虽留恋但却终归明白事理,明白这么做的不得已,只是在虎狼关生活太久,已经开始与关中格格不入,大到为人处世,小到一针一线一碗一筷都已养成了属于塞北独有的风格,张明月不知这种习惯何时能改变过来,何时这些将青春都奉献给边境的老兵才能真正回到原来的生活。
“你不打算回汴京城?也许你应该回去看看你那个青梅竹马又嫁给娘炮的姑娘。”
在关中停留的前一夜,张明月又与书生见了一次面,即便所有熟悉张明月的老兵都知道这位看似凶猛又清秀的少年人其实大有来头,与他们根本就是天差地别,但一同在边境征战的岁月并非一个地位的差别就是不可跨越的天堑,士兵们大多直来直去,他们不管究竟你背后是什么人,也不管你有天大的来头,只要一起在战场杀过敌,只要一起醉卧沙场,铁衣埋枯骨,那就是兄弟,自离开塞北那一天起,那一夜薛字军的兄弟头一遭痛哭流涕,因为皇帝颁布下了新条令,但凡上了年纪又不愿意继续在薛字军待下去的,可回乡并且会得到一笔足够安度余生的银两,皇帝说上了年纪,但具体怎么样算上了年纪却没说清楚,究竟是例如老许那般到了花甲之年仍然驻守边境的士兵还是参军一二十年活下来的士兵,但不得不说的是,薛字军其实大多数都是四五十岁老兵,四五十岁这个年纪并不算得老,却成了军中的老兵,老兵们大多将青春全部奉献给了那片抛头颅洒热血的土地,说喜欢谈不上喜欢,没人喜欢生来就马革裹尸还,说讨厌虎狼关也算不上讨厌,只不过在一个地方生活时间长了太容易将那个地方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
如今得了皇帝下令,士兵们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哭的是即将离开这支可爱的军队,笑的是即将回到自己家乡。
男人在外哪儿有不想家乡的,说不想爹娘不想老婆儿子的都是屁话,但即便皇帝嘴上不曾明说,大多数士兵心里也清楚的跟明镜一样,薛字军需要换血,需要重新组建一支真正能打硬仗的正规军,而并非他们这些散兵游勇。
张明月头一遭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为士兵们高兴的,高兴的是这关中终于不用再多出一座乱葬岗,高兴的是这些差不多已经忘了自己从前甚至忘了自己姓名的士兵总算可以踏踏实实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半夜里塞北鸣金,不用担心睡到半夜风掀走了帐篷,也不用再担心今天还一起谈笑风生的弟兄明天就永远闭上眼睛。
在得知书生并不打算回汴京城时,张明月也诧异了一番,终于在人影憧憧中找到喝的烂醉如泥的书生,他却还在执着的与老兵们划着流氓拳。
“姑娘都嫁人了,我回去还有屁用啊,难不成去给人家儿子做干爹?”
书生才来薛字军的时候文绉绉全然不像个士兵,与老兵们生活的久了也逐渐被影响开始脏话连篇,即便是唾沫星子溅到了酒坛子里依旧分给同样喝的脸红心跳的老兵们。
“干爹倒不用做。”
张明月扶起了一名明明已经倒地不起嘴里还在吆喝不醉不归的老兵。
“只是就算别人嫁了人,你怎么着也该去再见一面,你可以跟她说你喜欢她,喜欢了很久。”
“然后被那狗日的娘炮找来家丁揍我是不是?老子可没那么犯贱,也打不过那些壮的跟牛一样的家丁,到时候还落个狼狈不堪的下场,男人你知道吧,男人就算是再狼狈,也绝对不能当着自己喜欢的人面狼狈,汴京城我会回去,不过不是现在,老子要在军中建功立业,老子要做英雄。”
书生猛的一拍桌面,将那酒水洒了一桌,头一遭豪气冲天道。
功名但在马上取,大丈夫何患无妻。
张明月哑然失笑,心道这家伙到底这兵不是白当的,见到了国柱,见到了当世名将赵剑魂,人啊,就是这样,从前只在自己井底的一方天地坐井观天,到了有一天出了那口困住自己的水井就会发现原来曾经困住自己的井底的问题其实根本算不得什么问题。
这片天地太大,大到每个人的烦心事对天下大事来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好男儿当如是。
别了书生,张明月一夜未睡,也无心情练刀,倒是司马云找到了他。
“前段时间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我明明没去过西夏,却冥冥中好像知道西夏军的传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