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分工(1 / 3)
台湾岛没有更多的人可用,现在基本上是只要有技术,就会被提拔任用,没有文化也没关系,只要有手艺就可以,在薪水和待遇上都和普通的工人有区别。(._-<书海阁>-)
现在的台湾更像一个大的部落,杨玉环就如同是酋长,只有在律法上杨玉环个人说了不算,需由大家推举的代表来共同审议,才能通过。
目前台湾的土地还是公有的,随着家庭的增多,土地私有化必须开始要推广,杨玉环知道这个是势在必行的,作坊可以国有,投资人秦轩也只拿两成的利润,剩下的都归淡水城公共财产。
这些钱用来给大家发薪水、扩大生产、公共设施建设等等各项支出,以后还会出台慈善、医疗、养老基金政策法规,按照每个人薪水收取一成投入到这个基金中,其中这一成的百分之十作为慈善基金,百分子三十作为医疗基金,百分之六十最为养老基金。
这一部分资金除了慈善基金可以用于天灾等等一些救助,医疗基金和养老基金都不得挪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这一部分资金,必须由百姓推选的代表团百分之八十的人投票通过,才可以使用,在财政缓解的情况下,优先归还使用的这一部分资金,以后必须达到台湾岛上的居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至于以后出现什么物价的上升的这一系列原因造成的基金缩水,这个必须由公共资金来补足,这个只是个大的条框,不容改变,具体实施的细节,只有在以后具体操作中进行完善。
杨玉环不知道秦轩为什么将这一部分资金做这么硬性的规定,而且还写进了律法里,其实这也是秦轩为了以后打下一个稳定的环境最准备的。
对于这一部分资金,秦轩也是有感触,前世时,大家都在缴纳这一部分资金,为了使这部分资金不贬值,百姓的这部分公共资金国家就用来做投资,使之能增值。
只要一涉及到投资,那么就会出现两个可能,投资成功,增值,大家皆大欢喜,一旦投资失败,百姓的钱就打了水漂,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就是一句空话了。
一旦投资失败,这一庞大的资金国家就算想填这个窟窿,也的有合理的理由和能力,国家没办法,再从百姓身上去想办法,这个只能造成百姓和国家对立,矛盾一旦对立到一定的程度,很有可能造成动乱,不是民死就是国亡的悲剧绝对有可能发生。
与其以后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还不如直接用律法限制死这部分资金,专款专用,这一部分资金是百姓自己的钱,国家没有权利去挪用,把这个写进律法,挪用了就是违法。*.*-<书海阁>-*
对于这部分资金,国家没有补贴一分钱,不准挪用,物价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这部分资金贬值,那么国家用来补足贬值的这部分,这就算是国家对百姓医疗养老金的补贴。
至于出现大病、重病,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够,这部分钱就由慈善资金来补,慈善基金不光从个人的薪水里扣除一部分,也接受个人的捐助,慈善基金的百分之五十必须用在大病、重病医保上,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可以使用在别的救助上。
对于这些问题,杨玉环是不可能理解的,所以秦轩也就没有和她细说,只是硬性规定必须如此去做,写进律法条文里,台湾岛的所有居民都是统一的缴费标准,每个人薪水的一成。
杨玉环不理解,但是也按照夫君的要求去做了,在这个时代,除了朝廷的官员,国家不可能去管百姓的生病于养老,目前土地还是公有制,一旦土地分给个人,那么这一部分人的慈善医疗养老金的缴纳就必须加在税收里,也就是医疗养老税。
土地的私有化,就会涉及到私企,私企打工人的慈善医疗养老金这部分基金的缴纳就只有个人自行缴纳,这就涉及到了缴纳多少的问题,这个就需要国家出台一个规定,设定一个在私企打工人的最低薪水,就按这个标准缴纳。
一旦私企打工的作坊给打工者发放的薪水低于这个标准,那么这个私企就会受到处罚,处罚的钱款纳入慈善医疗养老资金里。
如果个人不交这个资金,那么就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在薪水里直接扣除这部分资金只限于目前在国企和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没有土地和在私企打工的,都是自行缴纳,每年交一次,设立个人账户。
这中间会出现很多问题,总体的就是遇到问题就经过讨论解决,确定下来就写进律法,按照律法执行,逐步的完善,保证这部分基金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