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雷恩的回忆(1 / 4)
(以下为第一人称)
死亡,这个词对童年的我来说,并不陌生。
我所出生的地方,就是两个仇恨深重,互相想要吞并对方的强大国家间的边境,这里的战斗从来没有停息过,在这里,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信任,有的,只有杀掉别人活下去,或者被别人杀掉两个选择。
有人说,这里的死尸甚至比沙子还要多,每次一出门,目光一扫就可以看到满地的尸体,在这种环境下出生的我,刚出生没几个月便被父母都抛弃,如果不是附近的一个老人将我捡了回去的话,也许我早就死掉了。
从我开始记事的时候开始,我便叫他父亲,即使我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我心中,他就是我的父亲。当我第一次这样叫他的时候,他紧紧抱住了我,身子颤抖着,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他的泪水给打湿了。那天他给我取了个名字——雷恩。
父亲将我养到了五岁,便在一次去街上的时候,不小心冲撞了一个将军的车驾,而被当场用刀刺死。
那个时候的我哭了。
我无法忘记他死前,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活下去,总有一天你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他,是这么说的,但是,真的有吗,我所存在的意义?
五岁的我,只能够每天冒着被杀死的危险去偷东西度日,在这种环境下,我很快地学会了杀人,杀死任何想要骗走我或者想要杀死我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够保护自己。
在这里,强大的武器比黄金还要珍贵,附有魔力的武器对我来说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我冒死去战场上寻找武器,终于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附着魔力的铁剑,代价,是我的右臂在我逃亡的过程中被人打折。
这把铁剑成为了我最重要的东西,我每天都会用布擦拭它,因为我知道,它能杀死我的敌人,保护我。
我就这样活着,不为了什么,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直到有一天…..
一个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潜伏着,从对方身上的衣服来看,对方是一个贵族吧?就算不是也是一个富有的家庭的孩子,只要杀了这个人,夺走这个人身上的财富,我就可以度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我是这么想着的,也是这么做的,只是,结果却和我想的不一样。
一招,仅仅一招,我就直接被这个人打倒在地上,这仿佛就像是一只蚂蚁企图要击败一只大象一样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