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银行家与吸血鬼(2 / 3)
那仆人倒也很清楚老加维的脾性,所以忙不迭的就将他探听的结果说了出来。
红树林街,也处于班伽罗区之内,与老加维这座黄金屋豪宅所在的三叶草街,背靠着背。
不过虽然只是隔着一条街,可三叶草街的地价却比红树林街低差不多一倍,所以红树林街其实才是白沙城顶级家族们所居住的街区,老加维所在的三叶草街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二流富贵街区。
“去找索尔斯?哈,真是愚蠢,索尔斯那个老家伙,现在自己都快要因为银行挤兑风波弄的快要从班伽罗区滚蛋了,居然去找他……愚蠢!真是愚蠢啊!”
所以,一想到居住在红树林街的银行家索尔斯,即将就要和条丧家犬般破产,然后灰溜溜卷铺盖滚出红树林街,哪怕自己没可能去将索尔斯的豪宅据为己有,老加维-赖利也忍不住会觉得无比的快意起来。
这种盼着别人倒霉的阴暗心理,让老加维-赖利因为自己完全不懂什么意思的“waiwai小说”,而有些糟糕的心情终于又恢复了平静。
愚蠢的伊芙娜,这次,我看有红发女王之名的你——该怎么死。
……
几乎老加维-赖利,满怀恶意的期盼着索尔斯、伊芙娜两人赶紧倒霉破产的时候,索尔斯与伊芙娜两人的交谈,已经结束寒暄进入了实质——
“伊芙娜小姐,你所说的这个,即将会让我震惊的嗯……waiwai小说,究竟是什么东西?”
也不知道是几天没有刮胡子,所以胡子拉碴而满脸颓废的银行家索尔斯,也正在问刚才老加维疑惑不解的问题。
索尔斯今年已经一百四十二岁了,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该有的痕迹,让胡子拉碴的他也依旧看起来是一副绝对不超过三十岁的样子。
据说,白沙城曾经有谣传,说索尔斯其实是血脉稀薄的神裔,但这个谣言许多年前就已经被揭穿了,索尔斯他完全不是什么神裔,而是个——血族。
血族,是的,他们也被称为吸血鬼。
在这个异世界里,吸血鬼并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稀罕存在,只要他们遵纪守法不杀生并且愿意掏钱去购买鲜血,连那些善良阵营神祗的牧师与圣武士,都会将他们当作不存在。
“没有邪恶的种族,只有邪恶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