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新的发现(2 / 3)
既然有疑虑,他想去现场了解更多一些东西,以便确定心中所想是不是真的。
费母忙道:“在在,那房子一直锁着,那房子是买给他们的,他们还没有孩子,儿媳死了,儿子被抓了,房子就一直空着,也没有打扫过,他爹说懒得管他的事情,等他要是被砍头了,就低价直接卖出去。”
萧家鼎心中一喜,这样更能了解案件真实面目。于是,费母带着两个丫鬟,陪着他和衙门捕头一起去了现场。
现场这座小宅院距离他父母家不算远,拐过一条街就到了。看来,他父亲所说的对他死心了还是气话,买房子都不愿意太远,希望相互还是有个照应。可惜还是没有能如愿。
费母打开了房门,萧家鼎推门进去,院子很小,凶杀发生在卧室里,推门进去,便闻到一股血腥味。时间都过去好几个月了,这血腥味竟然还没有消散,一来因为门窗紧闭,二来因为砍断脖子,血流太多。萧家鼎看过现场笔录,当时卧室大门是开着的,按照记忆,把房门推开了,便看见地上暗红色的一滩痕迹,早已经干涸龟裂成壳了。屋里陈设都还是很整齐的。陈设也还不错,看得出应该是个小康之家。看来分家的时候,费老爷还是给儿子分了不少好东西。
萧家鼎的目光在屋里慢慢扫视。最后,他的目光落在了血手印上,那血手印在桌子上和床沿上,其中桌子上的一枚最为完整。
萧家鼎盯着桌子上的这枚手掌纹,想了想,他歪着头察看,竟然能模糊地辨认出手掌印里的纹路!
萧家鼎心中一阵兴奋,他大学本科学过《犯罪侦查学》,知道一些指纹鉴定的基本知识,准备进行一下比对。指纹是证明犯罪同一认定最好的证据。因为这费锦说他当时在草丛里喝醉了睡了一觉才回去。回去才知道他媳妇被人杀了。也就是说案发时他不在现场。但是。现场却发现了跟他一样大小的血掌印。由于只是通过掌印大小了来判断是不是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很不靠谱,要是能鉴别出掌印里的指纹跟费锦的同一,那就板上钉钉了。
萧家鼎对那捕头道:“你在这看着。谁也不要进来。我回去一趟马上会来。”
捕头忙答应了。萧家鼎赶回大牢。用宣纸提取了费锦的手掌印。费劲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老老实实给他提取了。
拿着手掌印回到费家,让捕头把那张带有血手印的桌子搬到院子里太阳底下,然后将那宣纸上的血手印放在旁边。进行纹路的比对观察。
最有比对价值的当然是指纹,他不需要比对指纹的具体有多少个相同点,只需要比对指纹的类型就行了,因为他要进行的是排除鉴定,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血手印跟费锦的手印完全不同,证明不是费锦的,那就排除费锦是凶手的可能性,从而证明费锦是被冤枉的,那也就证明州府衙门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冤案。
第一个和第二个指纹的类型都相同,可是当萧家鼎看到第三个指纹时,就明显不一样的,血手印是斗纹,而费锦的却是箕纹!
萧家鼎有一种失望,同时又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如果证明这两个手印指纹相同,也就是说证明这个案子就是费锦做的,那杨王妃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不用再去寻找别的罪证对费锦进行惩处,可是现在,基本证明这个血手印不是费锦留下的,这也就是说,费锦不是凶手!那自己还得找别的罪证去惩处他,这不是萧家鼎乐意的,又不得已而为之,故此失望。不过,确认不是费锦做的之后,萧家鼎有释然了,证明衙门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是一个冤案。发现一起冤案这种感觉,真的是如释重负的。
本来,只要有一个指纹的类型不吻合,那就完全可以排除手印的同一了,但萧家鼎还是很谨慎地继续把剩下的七个指纹也进行了逐一类型对比,发现总共有三个指纹类型明显不同,从而证明血手印根本不是费锦所留,而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的凶手不是费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