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勉强接受(1 / 6)
正因为难以抉择,他们才会滞留在长安城这么久。
起初,他们对什么加盟会,只当做一场闹剧来看待。但,每过一日,他们的想法就动摇一分。
他们当中,哪怕是最衰弱的荥阳郑氏,都有超过一千的族人,如果再算上那些依附过来的姻亲,这个数字还要增加两倍。而李氏和两门崔氏呢,起步就是两千人。
无论辈分也无论嫡庶,两三千人每年下来的零用钱都超过四十万贯!读书呢?衣衫呢?宴请呢?礼尚往来呢?没有两百万还能保住门楣的颜面吗?
原先以为,几十万倾的土地和一些商铺足够他们一族的开销了。可细心打探滋味楼和仙居坊之后他们才明白,原来在土地之外,还另有一条生财之道。
但古语说得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么好的敛财之道为何要拱手让人?人手不足?一个族子领一群奴婢不就行了吗?怎么会不足呢?大唐这么多的州,挑出最繁华的那些地方开设商铺,才需要多少族子?反正这事儿放他们身上,他们是坚决不会让出去的,哪怕是姻亲都不行!更何况是外族人!
在加盟会场时虽然各自都没说破,但再次聚会时他们都认为这是一个阴谋。无论滋味楼还是仙居坊那都是日进斗金的产业,为何平白无故的让他们来参与,就为了那几十万贯的加盟金?有点儿可笑吧。
那么阴谋会在哪里设下陷阱呢?
他们逐个逐个分析。
首先是滋味楼。
加盟滋味楼的条款有:一,交足加盟金后,滋味楼负责培训庖厨。保证将所有的菜品都传授给那些庖厨,并且每年保证增加最少两个菜品;如果加盟者愿意将这两道菜品增加到其经营的酒肆里,需要另行付费,每道菜品一万贯。
二,各地的滋味楼必须按照长安滋味楼的样式建造和装修。
三,加盟者在经营时,不得在滋味楼内增加乐妓和女妓。
四,加盟者必须要和善经营,不得出现店大欺客现象。
五,违反第二、第三、第四条款者,解除加盟关系。解除加盟关系后,不得再使用滋味楼为酒肆的招牌。
所有人逐字逐句的分析,找不到任何破绽。
先说第一条,每年新增加的菜品要收取一万贯。但决定权在加盟者的手里,滋味楼并不强行要请求加盟者非增加不可。
第二条,按照长安滋味楼的样式建造和装修。这一条他们非但不会反对反而希望能像长安的滋味楼的样式进行建造和装修。
滋味楼是用水泥建造的,不但牢固而且防火。如果他们家族也用水泥建造房屋,即使有一天战乱再起,他们也足够自保。
而且,滋味楼墙壁是上贴的的那些瓷砖,在别处更本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