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心眼(2 / 3)
虽然他的身形小,但是他的手中却握着一柄超出他身量的大弓!这个侏儒大概只有一米左右身高,但是他手中的大弓却是至少也是一米二,这导致他站在墙上的时候才能真正将大弓拉个满。这大弓是铁胎硬弓,弓弦都是指头肚粗的牛筋合金绳索。很显然要把这弓拉开,连正常人中的壮汉都是难以做到。
可是现在这个侏儒却是轻而易举的将这把大弓拉了个满月,一根比他手指还粗的箭搭在了弦上,隔着墙壁瞄准着房间里的人。
侏儒名叫拉嘟木,是北方少数民族里十分有名的弓手。别看他个子矮,双臂却天生千斤力气,并且练得一手好弓法。他的弓箭十分犀利,江湖上的二流高手死在他手中的数不胜数。如果是他偷袭的话,即便是一流高手也是大为头痛,一个不小心就糟了暗箭。
拉嘟木练得也是硬功,但是和中原的外功不同,按照层次来计算的话,差不多是相当于易髓的初期了。在来之前,拉嘟木得到宋麟的消息,是能够斩杀艾伯伦的高手,这样判断出宋麟的身手应该就是在易筋期巅峰或者是易髓期之间。拉嘟木是易髓初期,以暗箭偷袭的话,宋麟能够躲过去的机会不会高过百分之一。
这个百分之一是拉嘟木的上级给出的估计,其实以拉嘟木自己来估算的话,宋麟是连这个百分之一的机会都没有。
拉嘟木拉开了弓,却是闭上了眼,这是他家传的秘技,称之为
。可以凭借感知来判断障碍物之后敌人的具体位置,然后以强劲有力的弓箭射穿障碍命中目标,而后一箭穿心!
他的任务,就是带走罗子衿。
至于宋麟,由于前两次他们的任务都被宋麟破坏了,还折损了两个得力手下,所以组织上很生气,一定要取了宋麟的命来补偿。
所以为了顺利的带走罗子衿,拉嘟木就决定这一箭直接射死宋麟。
他很容易就感知到了这时候宋麟和罗子衿的位置,两个人竟然是身体交叠在一起的,这无疑给他制造了一定的难度。毕竟别说是有障碍的了,就算没障碍,这么零距离在一起的两个人,射箭的话也容易误伤啊。
所以拉嘟木定下心来,很认真的去鉴别了宋麟和罗子衿的肢体交接处,然后将银箭稍稍调整角度,瞄准了宋麟的胸口。或许会有惊无险的擦过罗子衿的脸,但是绝对不会伤到她,而且一举命中宋麟的心脏,让宋麟根本没有机会做出任何反击。
“嗖——”
拉嘟木的箭就如同闪电般刺破长空,射中到了墙壁上。他的银箭背后有翎毛和雕刻处理,成功的把声音减弱到最小。而箭的锋锐上同样有纹路帮助洞穿,即便水泥砖墙也可以轻松穿透。
射出了这支箭之后,拉嘟木用力的挥舞了下拳头,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当射出的箭十分有信心,让他认定一定会中的时候,他就会下意识的做出这个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