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掷弹兵成军典仪(1 / 3)
台北巡抚衙门前指。
虽然许多事情郁笑城可以交给郑逸及连朝纲处理,但是有些事情确实就必须他出面,也只能他出面才行,譬如郑逸提议的成立掷弹兵大队专门兵种,因为他在制造局之战中发现城市巷战里,掷弹兵的威力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步兵,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果专门成立掷弹兵大队,在战场上最关键的时间节点突发威力,很可能就能扭转局面,反败为胜。
对于郑逸的这番提议,郁笑城当然欣然接受,因为他对掷弹兵的历史也是稍有了解。[]
掷弹兵这个专业兵种其实最早出现在17世纪中期的欧洲,就是专指负责扔手榴弹的士兵,当时的手榴弹可不像后来那么轻巧,十分的笨重,因此要站在敌人的枪炮面前投掷这么一个类似小型炮弹一般的攻城东西,不仅需要强壮的体格、惊人的臂力,而且还需要非凡的勇气与十分的胆量,因此在很多时候,“掷弹兵”就变成了欧洲军队的一种荣誉称号。
在“掷弹兵”历史上最出名的记录是1713年的时候,第二位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继承王位,他推崇严酷极至的军事训练,一上台就派人从欧洲各地“收集”身高伟岸的巨人,常常派人从国外坑蒙拐骗甚至是绑架来,编入他的掷弹兵团,当时从北海到地中海,整个欧洲凡是身高特殊的巨人无不受到这位穷兵黩武国王的青睐,就连身材高大的女人也不安全,同样被强行征集来与这些巨人配对,以产生下一代巨人。
正是凭着对巨人掷弹兵的疯狂迷恋,使这个普鲁士国王一生都在为打造强悍凶猛的日耳曼军团而奋斗,他也为普鲁士日后疯狂的扩张准备了坚实的军队基础,普鲁士军也自他开始名震整个欧洲。
郑逸在德国格罗斯利希费尔德高级军官学校留学,自然深受这种狂热迷恋掷弹兵种的风气熏染,再加上回台所经历的第一场战斗便强烈感受到掷弹兵之威,因此他强烈建议郁笑城成立这个兵种。
如果换成是一般的人,可能对所谓掷弹兵种毫不感冒,但穿越之前郁笑城便是伪军迷,知道那能极大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与士气,他立刻拍板同意,并亲自参加掷弹兵成立仪式。
本来郑逸被军务缠身忙得分身无术,恨不得一个人劈成两个人甚至是三个人同时在使用,但即使如此,他听到掷弹兵成立仪式马上就要举行,还是毫不犹豫地抛下手中的活,赶到现场与郁笑城一起观摩整个成立仪式。
此次初步成立的掷弹兵只有一个大队编制,辖下分4个中队,总计240人,每个中队60人又分4个小队,每个小队有15人。
虽然掷弹兵也是步兵的序列,但是相比较而言,掷弹兵的选拔的条件与所享受的待遇都要远远高出步兵许多,仅看衣服就明显感受差异。
普通步兵就是以灰色为底的西式军装,别着一排的扣子,在左臂上套红袖章,头顶戴着普鲁士筒式军帽,上面别着一个红色五角星的标志,但掷弹兵却不一样,虽然头顶也戴着一样的筒式军帽,但军帽上别的却是两个红色五角星的标志,而且帽沿周围还有带毛皮的滚边与装饰,军服上左胸位置专门绣着“掷弹兵”字样的文字,别的却是两排的扣子,在左臂上套的红袖章上也绣着“掷弹兵”三个字样。
总之这样的军服设计就是为了突出掷弹兵的与众不同,让人一眼就可以从人群中识别出掷弹兵来,这也是为加强掷弹兵荣誉感而专门设计,尽管日后这样的设计会让掷弹兵们被敌人一眼认出,产生不必要的伤亡,但即便如此,掷弹兵们仍然不同意将军服设计与普通步兵趋同,这也算是强烈荣誉感作崇吧!
当然能挑选出来加入这新成立的掷弹兵大队,全部都是经过精挑细选,高大魁梧、体力充沛、健壮活跃、凶猛强悍的士兵,他们的军服外面套上专门设计的手榴弹背带,每个人的背带上一次性可以背上15枚手榴弹。
这还不算,他们还必须像按普通步兵的标准配备步枪和工兵铲,可想而知他们身上的负重有多少,一般的人可能都没法跑动,更别说是战斗,但对于掷弹兵来说,参照步兵的标准只高不低,因此能加入掷弹兵大队,确实成为一种极为荣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