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为将莫要丧智计(1 / 4)
他们手中的长枪或是刺在一个己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马匪身上,或是几根长枪同时刺入某个马匪的体内,长枪轻易破开了他们身上的重甲,或是刺入他们眼睛咽喉等要害位置。丛
林虎卫虽然是山地作战的部队,但是他们的杀敌训练,也是一等一刻苦的。尤
其是在加入了朱振的科学训练法之后,士兵体能日益强大,作战技术也得到了很高的提升,在加上他们经常去剿匪杀敌,遇到马匪这等弱旅,自然是以泰山压顶之势镇之。常
茂与父亲的书信交流中,就经常自傲,自己手下百人可破父亲五百人的队伍,那可不是单纯的吹嘘,而是有他的底气在里面的。那
些马匪临死前抱着深深刺入体内的枪杆,巨大的痛苦让他们痛不欲生地跪倒在地。在长枪兵拔出自己长枪时,那些马匪的鲜血连同内肠一起从伤口内涌了出来。
朱标从一个披甲马匪的咽喉内拔出自己的长枪,鲜血从他的喉管内喷出来,有些还射到朱标的脸上,唇上。
他下意识地舔了舔唇上的鲜血,惨烈的杀戮让他心中热血沸腾,他己经没有了丝毫的惧意,心头只有一个字:“杀!”
或许男人真的如朱振说的那般,天生就有杀戮的血液!这
种感觉真的爽啊。比
起在应天每日苦读的日子,真的是畅快的人生。朱
标此时甚至有一种幻觉,那就是父亲脾气变得那么暴虐,是不是因为不能上战场上杀敌憋得。听
母亲大人提起,父亲当年在红巾军那也是一等一的好汉。虽
然说是自己入了军中,自己要听从常茂的命令,但是常茂不会真的将朱标生死于不顾,他得到了一身铁甲,手中的单刀早就扔到了一边儿,换做了一杆长枪。而且身边还有数个卫士保护自己。
不过正因为如此,朱标感觉常茂损伤了他的尊严。
自己是朱元璋的儿子,如何需要别人保护,所以他再次没有听从常茂的命令,而是奋不顾身冲到了最前线。此
时的朱标正是十几岁,热血沸腾的年纪。躲在后方看热闹可不是他的风格,拿着手里的长矛肆意搏杀,才是真正的热血人生。在
他击杀敌人的那一刻,他感觉整个人的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一
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简单离开了这个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