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节 换皮(2 / 8)
刘彻放下手中的卷子,揉了揉眼睛,感慨了一声:“这些含着金钥匙出身的勋臣列侯子弟。能把书读到这个地步,也算是殊为难得了,也不能太过苛求!”
看了这么久,刘彻早发现端倪了。
那些被放在前面的卷子,一查身世来历籍贯家族,不是某列侯的儿子或者亲戚就是某位大臣、地方郡守的子侄,甚至干脆就跟薄窦有关系。
这样一来,符合他心意的卷子,数量少一些。也就能够理解了。
毕竟,列侯子侄,勋臣子弟,官二代们自小就是锦衣玉食。斗鸡走狗,这些家伙能把卷子做的有模有样,还能有所见地。就足以令人老怀大慰了。
难不成指望这些家伙头悬梁,锥刺股?
可能吗?
反正刘彻觉得不大可能。没有经历过苦难,在温室中长大的这些花骨朵。能有中人之姿,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毕竟,对这些家伙不能太过苛求……
老实说,他们没有欺男霸女,横行市井,斗鸡走狗,而是来参加考举,寻求为国效力,这在贵族阶级里,本身就是一种进步!
但是,刘彻稍微想了想,觉得,假如把这些家伙直接放到地方亲民官的位置上,恐怕不是培养他们,而是在害他们了。
于是,刘彻将这些贵戚子弟的卷子让王道收起来,吩咐道:“传令下去,所有贵戚勋臣子侄,除非朕别有特令,不得分配进地方!”
“诺!”王道点头。
刘彻自然知道,他的这个决定,贵族勋臣阶级,肯定会叫好。
毕竟,中国自古以来,升官最快的途径,就是留在皇帝身边,越近越好。
宰相门前七品官,皇帝奴才胜郡守。
这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更何况,比起去下面地方,跟泥腿子打交道,与胥吏为伍,在长安的衙门里坐堂,自然清贵,也不份。
只是,刘彻嘴角嗤笑一声。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然而,他已经决定,改一改这个陋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