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驼铃(一)(1 / 3)
西域的道羊肠九曲,河中的路阡陌纵横。{{}{}
这些李括本都知道。但少年却还是没想到,阿史那罗咥最后会给他引领这么一条路!
准确的说,这已不能称之为路!
连绵数日的春雨将黄土夯实的路面酿成了一片泥沼。满载茶叶、丝绸的木车一陷到泥坑子中,就再也挪不出窝。粟特矮种马打着响鼻,喷出一口口带圈的白色浊气,宣泄着心中的不满。
李括望了望隐匿在黑灰色云层下的碎叶城,付之一一声苦笑。在如此敏感的时段,他们竟然冒着巨大的风险来到了碎叶城!
按照向导阿史那罗咥的话说,碎叶川一代虽然比较危险,但只要成功过了碎叶城,之后的路将会一马平川,再无半分凶险。他们只要沿着阿史不来城、俱兰城、怛罗斯城一线的茶稠古道缓行,就可以成功避开大食人的耳目。而且这一代的城门关税收的更为公道,大型商队选择从这里进入河中也在情理之中。
如今阿史那罗咥的利益已完全与自己这支唐军捆绑在一起,想他也不会耍什么花招。
他们这次是打着疏勒一代知名商号谢密斯的旗号来到碎叶川的。谢密斯是大食语,翻译成唐言就是太阳的意思。据说大食人崇拜太阳,认为太阳能带给他们光明,能将真主的声音传到遥远的东方。实际上,这家商号的主人是个粟特人,雇工也多是唐人、岭东胡人,夹杂有少量的突厥人。之所以起了个大食名字,完全是为了商贸方便。
与大唐商队不同,在河中诸国行商的商队大都是以商号为骨干主体,也就是说很少会有单独的商户出现在商队中,换句话说所有的商户都是一家商号的雇工!所以整体穿着的一致性就分外重要,按照阿史那罗咥的话说,他们虽然是来自东方的商队,但既然要去大食人的地盘贩货,就要彻彻底底打扮成大食人的模样。这样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也可以让大食人本能的把这支商队当做自己人。
故而包括李括在内的所有人都换上了白色粗麻布制成的大食套衫。据说,大食人认为白色象征了纯洁、真诚、勇敢。虽然这副打扮让穿惯了罩衫长袍的少年有些哭笑不得,但不管怎么样,一切都是为了出使河中诸胡,在穿着这些细枝末节上,李括自然不会去计较。
因为买到了谢密斯商号的文牒,大伙儿并不用担心一路的通行情况,一切都将由阿史那罗咥出面解决,他们只需装成雇工‘浑浑噩噩’的混日子就行了。
由于黑姓突骑施人和黄姓突骑施人正在进行内耗,现在碎叶城一带实行了戒严,原则上不允许出入。
但所谓的原则在银钱面前是那么的无力绵软,当阿史那罗咥将一口袋大食银币赠予那城门守卫官后,那些曾宣誓不放进一只豺狼进入碎叶城的守卫们,甚至都没有仔细检查大伙儿牲口上驮负的商货,就摆了摆手示意他们快些通行。
阿史那罗咥用突厥语连声感谢了一番,便带头将大伙儿领进了碎叶城。虽然大家都没有来过碎叶城,却常听驻守疏勒的老兵提起过这座雄城。据说,在开元七年之前,碎叶城一直都是安西四镇之一。直到突骑施人兴起占据了碎叶城,这座全部依照长安城仿建的西域雄城才流失了大唐的印迹。
只是这些突骑施人好不争气,二十多年来族中内部连番内耗伤透了元气,大食人东侵后没多久就弃械投降,彻底沦为了大食人的走狗。
由于常年的征战,这一代早已不复总章、开元时的盛状。碎叶水外的草场被沙漠不断侵蚀,往来的商队越来越少,就连碎叶城中的居民也走的走,迁的迁,昔日的圣地已经快要沦为弃城。若说全城还有那些地方可以看到昔日的辉煌,就只剩下城北的突骑施汗宫了。这个建筑本是碎叶都督府,在突骑施人请居碎叶后,便改为了金碧辉煌的宫殿,供突骑施可汗居住。(注1)
李括他们的商队当然不会有闲情逸致观赏碎叶城的风光,在城中多停留一分便会多一分危险。在补充了清水和干粮后他们便重新启程,穿过碎叶北侧的城门,一路向西行向阿史不来城而去。
虽然在碎叶城停留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两个时辰,李括却深深的感受到了一种屈辱感!黄沙漫天,街市萧索,这还是那个夜不闭户,商贾云集的碎叶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