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章 收购电视台(3 / 3)
稍一停顿,又道:“原本我是想收购sbs电视台的,毕竟它是三大电视台之一,影响力更大,且是三大电视台中唯一的一家民营企业,但这两年一直困难重重,所拿到的股份只从5%增长到6%左右,也不知要什么时候才有机会拿下它。而当初我就是有一些这种预感,为了多一个选择,才让你再想办法收购一家有线电视台,不想现在不仅收购下来了,还有这种意外之喜。”
林智秀道:“拿下这家电视台后,我们公司制作的影视剧以后就不怕没地方放送了,另外我们也可以招揽人手制作音乐节目、综艺节目等各类节目。这样对我们公司的发展也很有利。至少多了一条宣传和推广我们公司的音乐产品和艺人的渠道。不过。自从新的媒体法通过之后,《朝鲜日报》、《中央日报》、《东亚日报》等各大报社就纷纷进军电视传媒业,将来电视业的竞争就更激烈了。”
张成元道:“有竞争没什么,以我们的财力也不见得会输给那些大报社,它们虽然比我们更有钱,但未必有充足又持续的资金投入到电视台的建设上。而在人才招揽方面,我们或许会输给它们,但以我识人的眼光。加上优厚的待遇,我就不信招聘不到足够的可用之才。另外,凭我的预测和判断能力,肯定能够制作出许多优秀的节目,那么也就不惧与它们竞争了,至少,可以在这个市场上分得一杯羹。”
林智秀道:“老板,听你这番话的意思,似乎是想亲自管理这家电视台了?”
张成元道:“不是我亲自管理,而是让我的分身去管理。我本人事情多得是,哪有时间管理一家正在转型扩展的电视台。而你估计也没这个时间吧?如果有的话。我再交给你好了。”
林智秀连忙道:“我的事情也很多,已经忙不过来了,所以老板,你还是让你的分身来管理吧,反正你有好几个分身都挺清闲的。”
张成元想了想道:“就让我的第二分身金元叹来管理这家公司吧,一直以来他都只陪着泰希姐散心,我虽然早想让他做点事,却没有什么适合的职业,而一家电视台的社长应该蛮适合的,也应该能够配得上泰希姐。”
“配得上泰希姐?”林智秀心下一动,猜测道,“老板,你是想让你的第二分身将来用这个身份跟泰希姐结婚吗?”
张成元道:“如果泰希姐觉得有这个需要的话,我是想这么做。对了,这家电视台你是怎么收购下来的?既然这家电视台可以转型放送各类节目,那么这家电视台的原主应该不会这么轻易放弃它。”
林智秀道:“其实我也费什么劲,最初我听了你的命令后,随意选了这家电视台,买下了大约12%的股份,当时各种新的媒体法案还未正式通过,电视台的股票还不是很吃香,所以我几次买进这些股份时并不太困难,也没花费多大代价。
而后来新的媒体法案通过后,不好买了,我便让你的分身萧元施展手段以各个买家的名义悄悄地收购了大约18%的股份,加在一起接近30%,便成了第一股东,如果不是规定电视台的第一股东不能拥有超过30%的股份,我或许会让萧元多收购一些。
不过,当时在暗中获得了足够的股份后,我并没有马上召开理事会,而是等到这家电视台获得了可以放送多种节目的资格并做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之后才召开,嗯,也就是在两天前,这样便省去了一番工夫。”
张成元想了想,道:“你让萧元收购电视台股份的事,我似乎有点印象,只是由于你经常让他做这种事,我才一时没想起来,嗯,这家电视台原来的大股东是谁?能够有能力获得电视台转型的资格,显然挺有能量的,而我们这么做明显得罪了它,不得不做一些防备。”
林智秀道:“是《每日经济》,一家大报社,差不多是《朝鲜日报》、《中央日报》、《东亚日报》这三大报社之外的最有实力的报社,不过比起三大报社又差远了。”
张成元笑了笑,道:“想不到这次得罪的还是一条大鲨鱼,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不会盯着我和我们公司的艺人不放,不过,得罪了就得罪了,反正以我们的实力也无需惧怕它,而且不跟它争的话,也得跟其它的大鲨鱼竞争,毕竟我们现在也差不多是一条大鲨鱼了,想要在韩国这样的弹丸之地吃得饱,就得跟它们争,当然,像三星、现代、lg这样的巨无霸我们还没资格跟他们斗,暂时还不能得罪或太过得罪他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