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一章(1 / 10)
晚上这顿饭,林雾吃得还挺开心的。
李项是个非常不错的老板,只要是他组织的饭局,他就不会安排敬酒之类的庸俗活动,甚至会在合作方要求他这边的人喝酒时婉拒。
律所的人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反正他会护着。
林雾晚上也说到做到,滴酒未沾。
大家边吃边聊,吃得差不多时,案件也聊到了可以暂时结束的节点。
几个人闲聊,话题从案件转到其他方面。
林雾适时搁下筷子,悄然起身离开了包厢。
走到洗手间门口时,林雾和一位打扮姣好的女士擦肩而过。
鼻间沁入香甜的气息,她回头看了一眼那道背影,隐隐觉得对方有些熟悉,可大脑里却没有对方的名字。
想了下没想起来,林雾索性不想了。
对她而言,如果想了都想不起来的人和事,那必然是不怎么重要的。
直到她从洗手间出来,看到走廊外站着的两个人时,她才恍然,刚刚的人是谁。
具体名字林雾也不清楚,她唯一记得的是,她和对方之前也有过一面之缘。
那一次和这回情形相似,只是事件地点不同。
和陈琢在一起约了这么长时间,两人熟悉起来后,偶尔会在周五的晚上相约去酒吧喝一杯,听听歌,再一同回公寓。
林雾回忆,上次和陈琢去酒吧是一个多月前,她心情还不错,主动约的陈琢。
再上一次,是暑假的时候。
两人那天去的那间酒吧在申城非常有名,有时还能请到娱乐圈艺人歌手登台演唱。
林雾也是到了才知道,他们那天有非常有名的一支乐队登台唱歌,所以酒吧的人比往常多了很多。
喝酒听歌是林雾比较喜欢的放松方式。
她对当天上台表演的乐队不太熟悉,但挺喜欢他们唱的歌。不是非常劲爆,吵闹的说唱,而是较为低缓又现实的乐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