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为何而唱(兰城新月万赏加更)(2 / 3)
“一般般吧。”金泰妍这是在谦虚了,她自己脸上明明写着“我就是很厉害”,可这样的表情很好,自信是展示自己的基础。李经明自己就是一个自信的人,在他的道路上注定有太多敌人,如果他想着自己不能赢,哪怕只有一次,都将会是灭顶之灾。
“不唱一首歌吗?”李经明对于让jessica都耿耿于怀的唱功也很好奇,他在美国见识过许多牛人,唱功有帝国大厦那么高。
“你想让我唱什么?”金泰妍没有拒绝,要是在一个人面前都放不开,以后站在数万不认识的歌迷面前岂不是要躲起来?
“你为了什么唱歌?”李经明没有选出一首曲子给金泰妍,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当然是喜欢。”金泰妍连一秒的犹豫都没有,她是真的喜欢。
“那为什么不唱自己喜欢的歌?”李经明笑着看金泰妍的眼睛,不大,但是很亮。
“那就给你唱一首《还不是那老一套》(all.that.jazz)。”金泰妍就是因为这首歌爱上了歌唱的感觉,第一次听的音乐剧就是《芝加哥》(原作为话剧,而非歌剧),幼小的她完全被舞台上歌者的魅力所征服,她就是那时定下了要做歌手的目标,不是梦想而是目标,因为她知道自己一定要实现它。
唱功真的额很好,歌声也很好,虽然金泰妍的声音辨识度不是非常高,但是她的气息和饱满的感情却将不足变成了优势,这是一个万能的歌者该有的嗓音。有的人嗓音沙哑,像莱昂纳德·科恩,他的声音唱沧桑隽永的曲子如有魔力,但是在甜蜜清新方面就无能为力了;王菲的声音飘渺灵动可是要她唱大气磅礴的“想要再活五百年”就绝对不会是帝王之气。可以说声音辨识度越高的人越是只能有一条路走,尽管他们可以在这条路上走到巅峰。
金泰妍不同,她的声音辨识度不高,可是不代表这种声音不好,相反,她的路子比大多数歌手都宽得多。最重要的是李经明在这首歌里听到了金泰妍对歌唱的喜欢。
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李经明没有唐突地邀请金泰妍一起去吃晚饭,而肚子已经有点饿的李经明准备先回去lk吃饭。李经明打了个的,把金泰妍也带上送回了s.m的练习生宿舍楼下,没有任何意外发生也没有狗血的桥段,只有渐渐暗下来的天色将城市笼罩。
“再见,前辈。”金泰妍对着出租车挥手,心中怀着一点感激,这位比自己还童颜的前辈那句话让自己这几天迷茫紧张的心放松了下来,无论如何,唱自己喜欢的歌就好了。
哼着小调走回宿舍的金泰妍,一开门就看见了正在上网的tiffany呵呵笑个不停。这个傻t,笑点从来就很低,不过爱笑的话可以活得更轻松不是吗,金泰妍想了想直接扑了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住tiffany,“我的宝贝啊,我回来了。”
“哎呀,热死了。”tiffany不满地撅嘴,自己已经洗过澡了,可泰妍还没洗,从外面刚回来“风尘仆仆”地就往自己身上扑。
“么啊。”金泰妍今天心情好了很多,不理会tiffany的抱怨直接在她的侧脸上狠狠亲了一下。
“呀,变态妍,口水!”tiffany惨叫了一声,声音之凄厉让整个楼栋都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