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骇客(2 / 3)
黄格:“也只能是那次,唉,其实我也想到了。这没什么,算然伤了她的心,但总算过去了,我们在一起本来就是一场意外。斯多亚主义讨厌意外。”
余风:“爱情本身就不符合斯多亚主义,当然,你跟林小姐应该是得了夫人又赚钱,她家世那么好,你是高攀了。现在她比较人性,等你们结婚了,她也没有那么年轻了,自然就会收敛的。到时候你就知道家世好的好处了,有什么问题,都能找到亲友解决,别人想动你,也要考虑到你老婆家的势力。”
黄格:“结婚……我还没见过她父亲,不敢,肯定会反对的,连我的朋友,她老哥都反对,我还去见老爷子?岂不是找不自在?既然她看得起我这个穷小子,当然也会念念不忘当年的穷小子,唉,我这也算是成也萧何败萧何。”
余风:“是啊,你是穷小子,开宾利跑车的穷小子。这可真穷啊……噗!”他自己笑喷了。
黄格:“在你面前,我永远是那个习惯住在城中村握手楼的穷小子,这身份让我时刻提醒自己,每天好好想想曾经做流浪艺术家的黄格,还有一个做过保洁小哥的好朋友。我们都曾经赤条条,一无所有。智人本来除了智慧,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就不怕失去,就少了很多烦恼。”
余风:“对啊,你看你,有了一个喜欢穷小子的富家女,烦恼来了吧?林小姐可真是漂亮啊……想起她的样子我就患上失语症,对你嫉妒得无以复加。”
黄格:“谢谢。那个,你招来的胡小姐也很不错。”
余风:“她又不是我的,经常问我老板的事情,估计是想攀你的高枝。她可不知道她的竞争对手林小姐是那么强大的。”
黄格:“我知道你喜欢胡小姐,你约她出去玩儿呗,开宾利去。”
余风:“这……不好吧?”
黄格:“谁叫你喜欢的是虚荣的女生?女生都虚荣,林夏也一样,只不过她被宠坏了而已,我看过她小时候的照片,我的妈呀,小时候的林夏更加萌,谁见了都想捧在手心怕化了。”
余风:“你也变成愚蠢的智人了,感情用事,眼睛指挥大脑。”
黄格:“现在是消费型社会,人活的比较随性,如果是幸存型社会,那智人就会真正运用他们的智慧了。现在的社会,如果你要刻意追求幸存型人格,当然是……太难了。当幸存不再是奢侈品,如果不随性一把,如果不感情用事,那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余风:“说得很有道理,走一个,为了感情用事。为了你的林小姐。”
黄格:“走一个,为了你的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