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犯罪证据(2 / 3)
扫视了一眼众人,辰凡将他的结论提出。
“我手上的这把法槌,应该正好就是对应我自己的,而至于小刀和硬币...”
他们四位玩家被限制的部位不同,各自装置的构造也不一样。
当三人汇聚到辰凡的身边后,他就已经发现了这一点。
叫做清灵的玩家,其装置的上端,是有一个类似于投币口的扁平小洞,而至于叫灵犀的那位,则是在装置上带着一个有四位密码的电子锁。
如此明显的设计,看来游戏没想要在“找对开锁方式”这一点上难为他们,所以辰凡接着肯定的说道:
“我想硬币就是用来解救清灵的,小刀的话,大概便是用来割掉心有灵犀兄手上麻绳的。”
“这两点我现在基本可以确定,但是...”
在这里辰凡稍微停顿了一下,可还没等他继续往下说,心有灵犀就直接接了下去。
“我们需要找对它们真正的使用者才行,对吧凡兄?”
两人都是拥有“头号玩家”称号的加持,在神秘属性达到“学徒”级别后,皆能看到普通玩家看不到的特别提示。
“嗯...”
点了点头,辰凡开始了沉默,倒不是因为介意心有灵犀刚才的行为,他只是在思考下一步该如何去做。
虽然没有亲自看到其他人的物品介绍,但是辰凡猜测,这些物品应该都与自己的法槌一样,是“一次性”用品,这也就意味着自己等人必须一次就找对正确的使用者,否则的话...
他们之中就很有可能,会有人将一直这样被束缚着,直到副本结束。
但...
如何才能找到正确的使用者,或者说是物品的“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