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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猎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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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凡想到这点脑门子上都是汗,这个世界并不是恐龙的时代,恐龙是被圈养的!

“能详细说说吗?我想知道你亲眼看到的那些放牧人是什么。”他调整了一下心绪,显然新京城的高层对这一点的了解是极其详尽的。这种大事,不是他操心的事。

“我看到的放牧者是和小型的窃蛋龙的个头一样大,大约一米多长,前爪更长,但是很明显它们有自己的语言、文明、逻辑。它们可以交流,还可以使用武器。荒原上的幸存者叫他们恐龙人。”

“城市并不安全,失去在荒原生存的能力,显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秦岚写好之后,放到了桌子上,让程凡自己去分辨这些信息。

“恐龙人的活动诡秘,但是它们真的是恐龙的主人,成群结队的隙龙一眼望不到头的在荒原上行进,进食。所过之地寸草不生。等一场暴雨,草木再次丛生。而那些恐龙人,就坐在那些隙龙的骨冠上,它们拥有各种各样的武器。”

“它们拥有殖装。这就是我知道的所有关于恐龙人的信息了。”

“隙龙好吃吗?听起来那个骨冠味道应该不错。不好意思,有些跑题了。你为什么要成为荒原猎人呢?城市在恐龙人的威胁下,确实不安全。但是我认为人类最强大的就是群集的力量。而不是单打独斗。”

“我有我必须要做的事情。有个土匪窝,抢了我三瓶水。我必须进行报复。”秦岚的理由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是在程凡看来,理所应当。

她就是这样一个锱铢必较的人,对任何事斤斤计较,即使她已经拥有无数瓶的水,但是对抢夺她水的那些人,依然怀恨在心。

“你可以在我的店铺里工作,利用得到的工资武装自己,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只是你的老板,不能阻碍你做你想做的事。但是如果在城里闹得过分,我会开除你,让你自谋生路。”

秦岚点了点头,去厨房帮刘琳做饭去了。在荒原上,没有参与到烹饪是不能享受现成的食物的,因为不劳而获是小孩的权利,也因为不安全。

程凡看着秦岚的纸条知道这是秦岚遵循另外一条荒原上的生存法则,等价交换,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同等价值的代价。

秦岚从程凡这里得到了工作,这是当初她在荒原上照顾只有十岁的程凡应得的报酬。而那颗可以帮助她重塑青春的殖装,让她不知道如何回报。

自己的残风败柳之躯,以身相许的报答,在刘琳这个明艳漂亮的女人面前,看起来并没有多少吸引力。稍微熟悉了环境之后,她就将自己知道的一条消息告诉了程凡。

看城里人生百态,就知道多数人并不知道恐龙人的存在,这条消息的价值可大可小,很明显从程凡的态度上来看,这条消息价值不菲。

城里有城里的好处,也有坏处,那就是消息被一撮人封锁,不想让普通人知道,就很难传递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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