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百口莫辩的“事实”(1 / 4)
秦昼一行回到酒店后,陆冉冉、梁美月跟着秦昼去了他的房间。
秦昼一脸倦意的想要赶客,拦在门口说道:“你们不累吗?我累了,有什么事明早再说。”
陆冉冉表情严肃的一手抵着门说道:“秦总,作为您的律师,有些事我必须要搞清楚。”
双方僵持了一会,秦昼轻叹一声说道:“进来吧。”
“美月,你先去休息,这种案子不方便有第三人在场,想必秦总也是如此想的吧?”陆冉冉回头对着梁美月说道。
“梁秘书,听陆律师的。”秦昼也附和道。
整件事情不管秦昼是否导演了这场闹剧,起因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梁美月无奈,只好应声回去了。
秦昼在与陆冉冉复述事件的时候,滤了不少加油添醋的部分,不过太丢脸的部分,当然是不可能悉数据实相告的。
陆冉冉听罢,问道:“秦总,那您意思准备就此放任不管?任由警察处置?”
陆冉冉早就知道事情比非如此简单。
秦昼问道:“陆律师,这案子目前算刑事案,还是民事案?”
陆冉冉思考了一下,回道:“在华国的话,您也没有受到真正的侵害,尚未构成刑事案,不过在岛国的话我还要查阅一下相关的资料,才能判断。”
“若是民事诉讼的话,一般来说,只要您撤销控诉,那么犯罪嫌疑人就可以无罪释放。”
秦昼沉默片刻,又问道:“那么这个事情可以保释吗?”
“正常情况下,这种非法拘禁、骚扰以及虐待,在没有调查清楚前,或者受害人撤销控诉前,是不被予以保释的。”陆冉冉答道。
秦昼悠悠地说道:“明天中午前你去一次野村警官那,把我的控诉撤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