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我们是来抱大腿的(1 / 4)
陈歌纠结了一阵,选了一个名字很好记的队长,叫丁一。
选他绝对不是为了他的名字好记,而是因为在队友离场环节,这个丁一哭的最伤心,能看出是真伤心,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现在眼睛还红红的。一看就是个老实孩子。
团队选择环节推进的很快,平均规定的队伍人数,让每个队长选择队友的过程都很顺利。除了孙宇等人气较高的前队长们遭到了一番争抢之外,每个选手都有了选择自己的团队。
练习室内,陈歌五人盘坐在地。队长丁一正做着自我介绍。
他的声音相对于其他选手,更加尖细了一些,态度特别和善,好声好气的说:“大家好,我是丁一,很高兴能和大家成为队友。”
他说到这,还很像模像样的给大家抱了个拳:“这次被选为队长,是节目组规则推选出来的。我自己知道自己,我的实力还不足以胜任队长。我也是第一次当队长,希望大家多多包涵。”
陈歌看着态度和善的丁一,有些奇怪。这个看起来似乎有点害羞的大男孩,是怎么连续闯过两轮的?陈歌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对他没什么印象。
“丁一,你之前和谁是一组?”
“我和李奕名一组,一公表演的是齐舞。”
“那你初舞台表演的是?”
“说唱。”丁一挠挠头,害羞的笑了笑。
“你表演的是说唱?唱得什么?”
“我自己写的,陈哥我给你来一段。”
丁一说完直接就开腔唱了两句:“如果你不想听我的歌!请给我闭上耳朵!接下来!要!大开杀戒!穿透你的耳膜!”
陈歌很惊讶。意外的精彩啊!这反差也太大了。初舞台时,陈歌对这首歌印象深刻,他当时就感觉这个选手杀气十足,尤其是声音,居然还能够传递出强烈的愤怒。
陈歌鼓掌赞叹:“厉害啊!丁一!你说唱很厉害啊!那你能唱旋律吗?”
“能啊,陈哥,你听啊。”
“离人放逐的边界,仿佛走入第五个季节……”
哦?还是我的歌?
好听,声音非常清爽,声线略薄,但少年感很强。
此时此刻,陈歌不禁感觉参加这个比赛选手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