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鸩(1 / 3)
曜州最大的教堂,就坐落于宿江北岸,入海口处。这边还有一部分地盘,属于千华巷的管辖范畴,但绯夜湾在江的南岸。想要到教堂,以紫薇公寓为起点,走水路最快。
两人就是乘教会安排的船只来到这里的。这周末不必做义工,但今天是教堂的开放日,教会的人组织了一部分有兴趣的朋友前来参观。说难听话,莫惟明和梧惠没有太多兴趣,但若无需承担交通费与餐饮费,那就另当别论了。
目的性很强。但人都是物质的,无可厚非。在这方面他们永远可以达成共识。船是阳明商会提供的,该商会亦是教会最大的资助方。同样,外国的商会代表能够在这里顺利活动,也离不开教会的支持。船很大,很稳,几乎不会令人感到晕眩。
在教会安排的地方吃过午饭,就可以直接来到教堂。但两人单独行动,并不与团队一起。他们对讲解兴趣有限。更要紧的是,关于上周在茶馆里说过的事,他们仍需商议。莫惟明又值了半周夜班,时间与梧惠怎么都对不上。
人们都去参观了,只有他们还留在餐馆吃饭。
“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单是霏云轩的戏,我明天是很想去看的……”
“我也想。”莫惟明如是说,“只是不知道有没有像绯夜湾最低消费那样的制度。这种花钱的场合,我都没有什么经验。”
“这好像没有。我同事都去过呢,只是说果盘点心管够。要吃饭就得单点,戏票不包括这个。不……比起这些,我们应该考虑的不应该是……”
“哦。对。”莫惟明又夹了一筷子毛豆,“那戏票我看了几天,没看出什么端倪。它似乎没有做过区别于其他戏票的任何区别,只是张普通的纸。这样一来,我们与普通观众又有何区别呢?戏楼的人,又该怎么找到我们,向我们说起那些法器的事来?”
梧惠剥开一枚腌花生:“所以听你这意思,你确定要淌这趟浑水了?”
“不,我到现在都没考虑清楚。怕麻烦的本能还是让我远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否则,我也不会在一开始就劝你把珠子卖掉。这类事情,哪怕只是涉足一点,都容易引来意想不到的祸患,被卷入无法避免的纷争。换句话说,就是知道的越多越危险。”
“那……就不去了呗?”
“我们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呃。”
“既然到了这个份上,不如尽可能知道更多的信息,收集尽可能多的情报。这样一来才能在纷乱的环境中自保。不求争辉于群星,但求保身于险境。”
“那你明天……去?”
“但我还没想好。”莫惟明将一颗圆溜溜的豆子塞进嘴里,“再看吧。”
“你这厮到底……”
“你也别想跑。如果我决定去了,你得一起跟来。”
“为什么?这些事说到底和我完全没有关系嘛。我既没有一个有头有脸的爹,也没有住进死过人的房子。怎么想,我也不该跟着掺和这些麻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