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解释(3 / 4)
“他说明天来学校了给我。”
“行,那明我去你们学校。”
“好。那个,费哥,最近我手头有点紧,想问问”
费淼心中冷笑,也是个喂不饱的货色,早晚死女人肚皮上:“没问题,小事情。看来,兄弟你是食髓知味啊。”
“嘿嘿,嘿嘿”
挂掉手机,心中大快,大声说道:“今晚咱们去哈皮,我请客!”迎来一众欢呼。原来,商务车后座还藏着三四名形态各异的大汉,全是本地的刺头,只认钱不认人,进局子更是家常便饭。他们可不管事办没办成,有钱拿有肉吃有女人玩就行。
商务车半路拐了弯,朝城西的方向驶去。
五十米之后,一辆别克也跟着拐了方向。
车内,一名棕发蓝眼的老外在驾驶座,耳机中清楚传来了前面车辆的声音。
这老外,正是褚林梓的男友,汤姆。
那天,顺手在他身上放了一只“窃听虫”,给了费淼一顿教训。可以说,费淼的一切行为都逃不出汤姆的监控,包括昨晚搜寻本地人手,接受金世凡命令,今天和那两名学生的对话,以及明天早上去学校的安排。
窃听虫的华夏名字是谛听虫,也是原虫的一种。这种虫群有一只体型肉眼可见的母虫,子虫听到的一切声音母虫都能听到。唯二的缺点是,子虫不能离开母虫超过三天,且灵能者容易察觉。除此之外,它的隐蔽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都相当高,用来窃听可以秒杀当今绝大多数的窃听设备。窃听者将母虫放入特制的容器中,容器再装入耳麦,精神力可以通过刺激母虫来切换不同频道,也就是不同的子虫。
这种窃听技术成熟,但一虫难得,这汤姆也不知何许人,竟有这种少见的特种装备。
手机铃声响起,汤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没有署名,但是熟悉的号码,直接外放接通。
“日安,亲爱的艾丽莎,伦敦中午的阳光是否依然温暖如故?”
“是的,就像你上周烧掉的巴西幻影蝶一样温暖。”
“我发誓那只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要把它和瑞士燃烧蚁放在一起的。”
“我严重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