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男朋友(2 / 4)
“如果我并不长这个样子,只是平平无奇,你还会捡到我将我带回来吗?”
沈遥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实话实说,语气委婉:“我还会和小马一起把你带回剧组,但之后的事就说不准了。”
“你不用想这些,你的外貌、体态、气质、经历等等等等都是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就是你,不用拿谁类比。”
慧极必伤,越是有悟性聪明的人心思也就越细腻敏感。
重白点头,心中却和她想的完全不一样。
她喜爱他的容貌体态,惊诧他的灵力仙术,这些他都可以维持不变,只是若是有一天她烦了,腻了,不再喜欢他了……
重白眼睛低垂,闪过一抹暗色。
他会记得她今天说过的话的,绝不抛弃他。
沈遥非常自然地在他脸颊亲了一口,心情颇好,终于把这个浑身都长在她审美点上的男人拐到手了!
“那我就先上去洗漱啦,男朋友。”
男朋友。
他之前有听过这个词语,还是她和王怀瑾名字放一起的时候,只是现在这个被称呼的人,变成了他。
重白红了耳根,心里涌溢着满足感。
在她就要上楼回去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忙叫了她一声,“遥遥。”
沈遥回头,看他手中现出了一条金色的链子,极细,若不是上面带着的晶莹珍珠彰显着它的存在,压根看不出来。
“这是……”
沈遥接过那条链子,歪头看了看,珍珠在阳光下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