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十恶(1 / 5)
至于另外四家牙行,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赵立功道:
“根据犯人的供词和在这几家牙行内找到的一些证据。
这四家牙行不仅拐卖儿童,而且还都犯了十恶大罪中的‘不道’大罪。”
这是十恶大罪,也就是我们后世常常用到的一个成语----‘十恶不赦’中的十恶。
不道:杀一家非死罪人,以及支解人,捕杀生人,折割其肢体, 或把残害孩子,割去肢体强迫乞讨,或者是以巫术害人的行为。
“所以按大明律,主犯都是凌迟处死,妻子连坐,流放两千里。从犯全部斩刑,同时, 没收财产交给死者家属。”
王立冬疑问道:
“几家牙行的掌柜都认罪了?没把身后的东家扯进来?”
赵立功摇头道:
“几个掌柜又不蠢,他们的一家老小的身契可都在主家手里。
要是自己把罪名扛下来了, 那么父母妻儿肯定会受主家的照顾,否则...
而且这几家牙行在衙门里的备案,登记的所有人都是几个掌柜的名字。
除非有实质的证据,单凭他们几人的口供,根本没法牵扯上身后的东家。”
大明朝到了中后期,商业基本被官员和士绅和勋贵把持了,但出面的都不会是他们本人。
都是有家里的管家或者下人出面。
一方面是朝廷规定,官员不准经商。第二就是为了名声,士农工商,商人就是贱业,这些士绅家里大多都有读书人,怕污了他们的名声,典型的又当又立。还有就是今天这种情况,出事了可以不受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