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坏事(1 / 3)
直等那汉子练得差不多了,才一个纵跃骑在黑熊脖子上。咣咣数十拳砸在黑熊头顶,一拳拳砸得这熊罴没了声息。
那人从黑熊脖颈上翻身下来,即便被那黑熊抓的满头是血,却还是朝着张任咧嘴一笑:“兄台若不嫌弃,晚上便有得熊肉吃。”
“你是高顺,对吧?”
“哦?你当真知晓我的名字?!”
高顺,字孝父(《太平御览》注引《陈留耆旧传》中有载,这是在网上查到比较靠谱的一条。少时家境贫苦,常至深山读书,以熊罴虎豹练拳。
为人清白有威,不好酒,不受馈遗。所统率的部队精锐非常,号“陷阵营”。陷阵营七百余兵,铠甲、斗具皆精练齐整,所攻无不破。平反郝萌,两败刘备,大败夏侯渊并把夏总射成了“独眼龙”。平生最大的志向是学霍去病封狼居胥,饮马瀚海。
最后吕布、陈宫、高顺三人白门楼为曹操所擒,三人表现各不相同。吕布向曹操磕头告命,陈宫则大骂不止,高顺不发一言慷概赴死。
纵观三国的名将,各个方面多多少少总能找到一点小问题。但高顺,严格自律、忠心耿耿、带兵叼、武力高,还饱读诗书,也是少有在军中下将令禁酒的将军,堪称完美武将的典范。
张任在知道他是高顺的那一刻,就升起了结交的想法。
“我还知你自比卫青霍去病,特来传你一部兵法。”勾起了高顺的兴趣就好说了,张任这里多得是忽悠人的玩意。
“兵法?”高顺的眼神里露出一丝蔑视,他自幼饱读兵书,这天下间还有他不知道的兵法?
“不错,上古奇书,《虎钤经》。”
《虎钤经》是宋代兵书,共二百一十篇,论二百一十题。巧的是,张任正好研究过这部兵书。虽然不可能二百一十篇都记得,但大概讲个主要的八九篇还是没得问题滴。
张任知道和高顺这种榆木脑壳没什么好扯的,直接拿出真本事就行,“自古战机将讲天时地利人和,当先以人,次以地,次以天。天时有吉凶,地形有险易,战势有利害,如能吉中见凶,凶中见吉;易中见险,险中见易;利中见害,害中见利,兵尽其变”
高顺一开始还不屑一顾,之后听着听着表情越来越严肃,最后额头冒出细汗,忍不住调整坐姿正襟危坐。
直到张任将他印象中记得的几篇全部讲完:“厄大大概就是这些了吧,咳咳,不错,此上古奇书《虎钤经》全书共九篇,你需细细体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