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日常(1 / 3)
于慕一大早便出门晨跑,回来时不止带了早餐,还有一把小雏菊。
慕余起床后,便看到了在餐桌前忙碌的房东:“嗨,早。”
对于慕来说,每次看到慕余,都会被她惊艳,及腰长发,懵懂的眼睛,甚至打着哈欠的样子,都能让他爱的不行。
可他不敢冒进,只能一点一滴的入侵着她的生活,他记得韩佳佳在小说中描述过慕余:“小咪像一只猫咪一样慵懒,人家都是万花丛中过,半点不留痕,她是眼中万人过,丝毫不留迹。”
季书甜给他打探过,韩佳佳用了一周,才能让慕余记住她的名字和脸,用了三个月才和她混成饭搭子,用了半年,才能成为她闺蜜。
于慕心想,三个月足够混成饭搭子了。其实他不知道的是,就在昨晚,慕余已经把他当作饭搭子了。
慕余洗漱完毕,自然的坐在桌前:“这么早就有花吗,花店不开门的吧。”
于慕不想告诉她,他昨天给花店打了招呼,花就放在了花店门口,不过也幸好没有被别人或者环卫工人收走。于是他神秘兮兮的道:“不要告诉别人,我做了回采花大盗,在公园里偷回来的。”
慕余一脸震惊:“这样会被抓的吧。”
于慕:“我仔细看过了,没有摄像头,你不会举报我的吧。”
慕余:“可是这样不好吧,这种事连小朋友都不会做了。”
于慕看着一本正经的慕余,有些可爱:“我摘完就后悔了,一会儿我去花店买一盆还回去你觉得怎么样?”
慕余:“那样最好了,不过,你要觉得丢人的话就悄悄还回去吧。”
于慕失笑:“对,我悄悄还回去。”
傻姑娘,这时候除了花店,哪还会有菊花开。
展厅今天展览的,是从国家博物馆借来的一片甲骨,小小的一片,大大的重量,承载着数千年历史厚重的力量,如今她穿越了时光来到我们面前,向我们展示着曾经的辉煌。
今天的展品贵重,公众号和围脖早就放出了消息,来参观的人也络绎不绝,中午吃饭时同事问她:“小慕,有没有兴趣做讲解员,多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