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家常(1 / 2)
两人在晚霞的余晖下,踏上了回家的路,远处的集市仍是人头攒动,热闹非常,身旁有零星经过的行人,手上或车筐里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鲜花或菜花。
“我们不用买些菜回家吗?”慕余问道,毕竟她作为第一次见家长的人,是不是该表现一下。
“不用,这么想当个好媳妇呀?”身后一阵喇叭声传来,于慕将慕余揽到怀里,站到了一颗树下:“我爸妈呢,对儿媳妇没有什么要求,我爸的唯一要求就是不要缠着我妈,他会吃醋。”
慕余起了都弄的心思,问道:“如果你喜欢男孩,你爸妈也会同意吗?”
“恰恰,我喜欢的人是个女孩,你说巧不巧!”于慕低头,慕余抬头,两人视线相撞,彼此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自己,天地一片寂静,几只蟋蟀忽的此起彼伏的争先叫嚷起来:“回家了,”于慕重新拉着慕余向前走。
回家,这是这是自打慕余认识于慕以来,最让她心动的一句话,这句话仿佛刻在了她的心尖儿上,每一次听到,都让她感到心脏的跳动。
“小咪,你没回来啦,快过来休息一下。”两人一进家门,便迎来了一阵热情的招呼,“快来,快来,来陪我看电视,男主角呀,是我最喜欢的,你来看看是不是和于慕有点像。”
于慕去厨房了帮忙了。
慕余从善如流的做到于妈妈身边,仔细看着电视里的男主角道:“是有点像,不过于慕可没这么高傲。”最像的,大概是两人穿白衬衫的样子,一样的气质高华,翩翩少年。
“高傲,小咪呀,你是不知道,于慕以前也冷淡的很呢!”于妈妈想起以前,很是高兴的打开话匣子道:“于慕从小就有许多女生追的,不过他老是冷冰冰的,不肯搭理人家,又一次有个女孩追的着急了,就问于慕:你怎么就不能和我说句话呢,你这样会没朋友的。于慕高傲的抬头道:朋友有什么好,我有媳妇就行了。你不知道,那时候他才十一岁,学校老师还以为他早恋呢,还叫了家长。”
于妈妈说着又笑起来道:“这呀,都怪他爸,我怀他的时候四十多岁了,高龄产妇,吐的厉害,后来又难产,将他爸吓得不轻,所以对于慕自小就严厉了些,于慕呢又爱缠着我,后来他爸就告诉他,妈妈是爸爸的,只有媳妇是自己的,要他去找自己的媳妇去。于慕问他爸爸:我怎么才能找到自己的媳妇呀,他爸爸就告诉他:你遇到一个人,想把她藏起来,谁都不想给他们看时,那你就找到自己的媳妇了。”
于妈妈歇了口气又继续说道:“后来,不论男女,所有跟他说话的人,他不想理就不理,他爸说他不礼貌,他就说,反正又不是我媳妇,搭不搭理有什么重要呢。有一阵子,我还怀疑过他是不是得了自闭症,后来见他只是懒得搭理别人才放了心。”
慕余见到于慕的时候,他是个热情的,细心的房东,自己还一度怀疑他是付出型人格,原来小时候是这样的吗?
“英华,洗手吃饭啦,”于爸爸的声音在厨房响起。
“小咪,洗手吃饭了。”于慕的声音随后也自厨房飘出。
“臭小子,不要学我说话,”厨房里传来隐隐的训斥声:“让开,我要给英华做个果盘,别在这碍手碍脚。”
于妈妈和慕余相识一笑,结伴洗手去了。
“英华,吃点鸡枞,这可是我在忠伯那特意挑的最好的。”于爸爸将鸡枞夹进于妈妈的碗里。
“小咪,你也尝尝,这油炸鸡枞是你叔叔的拿手好菜,还有这糖醋排骨,酸甜度刚刚好,你快尝尝。”于妈妈一个劲的向慕余介绍着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