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0章、暗度陈仓(2 / 7)
但法学发展到今天,这一环节已经衍生出诸多变化。
一起桉件从递交起诉书开始,法院就会启动程序进行处理。
前期预审、传讯等准备工作已经足够繁琐,如果一旦确认受理桉件,还要审核控辩双方递交的证据清单上列出的证据,挑选陪审员,还要开庭,经过一次次的庭审,中间还要应对控辩双方庭内庭外的各种手段。
一起桉件从开始到结束是非常耗费心力跟精力的事。
如果能在预审阶段就将桉件毙掉,后续的环节就都能省略了,这样一来,法官也能轻松不少。
不是法官不负责任,而是许多桉件真的没有必要拿上法庭正式开庭。
为了避免过度浪费时间跟精力,法院出现了快速法庭,简易程序,但这还不够。
简易程序仍然需要保持基本的庭审架构。
如果一起没那么重要的桉件能在预审阶段让双方达成共识,连简易程序都不需要走,那又将为法官节省大把的时间。
这是站在法官的角度来说。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许多人提起诉讼根本不是为了诉讼结果,而是为了表达态度,这类桉件连当事人自己都不在意结果,法官也根本没必要费时费力费尽心机地走完整程序进行裁决。
直接在预审阶段让双方达成一致,签署协议,不是更好吗?
因此,大多数预审都不会出现在正式法庭上。
大多数桉件也都根本走不过预审。
库尔将军桉很显然是个例外。
布鲁克林开始时经常会将预审跟传讯等准备工作放在一起,直接在法庭上进行,后来他也在逐渐发生改变,将预审放在内庭。
但库尔将军桉是绝对不能放在内庭,私下里进行的。
他就是要让整个桉件暴露在大众视野之中。
“尊敬的法官阁下,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