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求和?(2 / 8)
片刻后,律师向布鲁克林申请展示贝内特23岁搬出来住后的账单付款记录。
在得到允许后,律师松了口气,转身从包里拿出厚厚的一本。
“我调阅了我的当事人23岁以后的账单支付情况。”
律师走向陪审席,一边翻着账单记录向陪审团展示,一边解说
“我当事人所租住的房屋每周需要支付35美金。”
“水费、电费、燃气费与通讯服务费、电视节目等各项每周需要支付17美金。”
“视频、交通、医疗、娱乐每周需要支付44美金。”
“保险需要支付23美金。”
“其他支出需要1美金左右。”
“计算下来我当事人每周需要支付账单总金额为113美金。”
律师翻开新的一页“这是我当事人在工作期间平均每周周的收入,在35到45之间。”
“这中间差了将近两倍的差距。”
“我当事人的收入显然不足以维持他的日常开销,如果只有他一个人支付账单,他已经破产了。”
“但我当事人维持这样的生活过了好几年,显然,他没有破产。”
“经过调查我发现,我当事人的账单支付来源,来自于两个不同的账户。一个是我当事人自己的账户,另一个就是我当事人的母亲的账户。”
“前面我们提请过一位我当事人母亲的邻居作为证人,他提到过,她几乎每月都会去探望贝内特。”
“尽管他们经常吵架,她经常对贝内特说一些打击人的话,但她是爱着贝内特的。”
“他们母子二人的关系并不像检方所述那样僵硬,我当事人曾从他第一份薪水中拿出一半给母亲买了一双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