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江湖大忌(求订阅)(3 / 3)
所以说,只要脑子转得快,办法总比困难多。
最后就是洪乐社的绅士胜了。
绅士胜本人和他的嫡系是不碰这东西的,但是他是社团大哥,跟着他的人多,有的小弟是做这个营生的。
铜锣湾这地方油水足,哪怕占的地盘不多,但是走粉起来,利益也是十分可观的。
如果听从凌曜栋的规矩,让他们不干这个了,损失会很大。
绅士胜顿时有几分为难。
不过他是果断之人,抬头默默看了云澹风轻般的凌曜栋一眼,当即做了决定,放弃这部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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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曜栋环视了在场的古惑仔一圈之后,发现没有人吱声,他笑笑,“很开心大家跟我在这一点上是站在同一个立场的。”
“那我开始说第三个要求:”
“社会的戾气重,总会有一些人忍不住铤而走险,做出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我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我们警民能发扬精诚合作的良好传统,比如说,你们可以多多向警方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
诸多社团大哥都皱紧了眉头,凌曜栋这话是要把他们当狗使唤啊,而且看情形,是不会给狗骨头那种。
这要是传出去,他们就不用混了。
本来着红鞋在社团中就是大忌。
东南亚或港澳地区的洪门弟子谨遵一些忌讳,比如江湖大忌中的前三大忌。
这三大忌分别为着红鞋,勾二嫂,洗马榄。
这些忌讳衍生自洪门,不论京沪,不论港澳,不论直隶,不论津门,凡青帮、红帮(洪帮弟子一概遵循,违者受帮规处置。
着红鞋,指的是官家拜的关公着红鞋,帮派拜的关公则是着黑鞋,饭可以乱吃,二爷不能拜错。
因而,着红鞋成了江湖大忌之首,即是二五仔,跟官家有来往,与外敌私通做无间道,出卖黄纸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