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合作的条件(求收藏!求推荐!)(2 / 3)
聊到这个份上,林纾基本算是掌握了整场谈判的主动权,接下来如果要合作,那也是蔡一侬开口提出来。
“林导哪里还需要费心找什么影视公司啊,我们唐人不就是现成的合作伙伴嘛!”
如果是一个无名小卒拥有步步惊心的版权,那蔡一侬是完全不需要和对方如此客气的。
可背靠中影,且自己就是一位成功商业片导演的林纾,很明显不在无名小卒的行列。而且步步惊心的制作林纾完全可以找别的公司,但是唐人却绕不开这个版权问题。
现在强势的一方是手握版权的林纾,唐人反而成了弱势的一方。
“与唐人合作,倒不是不可以。”
说完这句话后,林纾看向蔡一侬,脸上的笑意又重了一分,“只是我这个人控制欲比较强,所以这个项目我要出任制片人,并且我喜欢指定主演,不知道k姐现在是否还愿意合作?”
这个问题,着实让蔡一侬头疼了,演员的选择可以说是一部剧中最重要的权利。如果轻易交付出去,那唐人不就成跪着要饭的了。
看着对方面露纠结,林纾倒也没开口催促。说起来唐人在电视剧公司的地位,基本相当于华艺在电影圈里的地位。
只是这两家公司都有一个相同的毛病,它们都喜欢让港台明星当一番主角,让自家艺人去做配。
这就导致了很多艺人在成名之后,大都选择了解约。回顾唐人旗下的艺人,留到最后的仅有胡哥一人,其他人基本都是熬几年就走的。
出走的原因各种各样,但是唐人对待旗下艺人的态度,也一定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
大约过了5分钟,林纾见对方还在纠结,忍不住开口说道:“k姐可以慢慢考虑,我不着急的,你们也不用勉强。”
“林导,我想请问一下,您对步步惊心指定的的演员都有谁?”
蔡一侬面露不甘的问了一句,如果林纾指定的演员对她而言毫没有好处,那这个项目只能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