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三个一百万(3 / 4)
那群增值服务商大概的确很恼火,知道这是个油盐不进的硬骨头。也不知道背后是怎么想的,自己又不要钱,就不让人好好赚钱。
而且那本来只是一点版权而已——
现在天朝互联网就是盗版横行的环境,外网被版权方打得跟孙子一样的nepster、到百度音乐这根本没人管得住,之前的铃声下载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实际上愿意掏钱下载正版音乐的人根本就没几个。
不过……
彩铃毕竟不一样。
首先它是在运营商一头的铃声消费,无论是下载、播放还是选择都必须经过运营商这一关,而作国家意志的一部分,中移动和联通一方面不可能会以官方身份支持侵权行为,一方面也肩负着一些盈利之外的其他使命。
而这个‘使命,从短信业务开始、就已经初露端倪了。
作为产业扶持的一环,短信业务帮助天朝的互联网企业渡过了最艰难的泡沫时期,如今虽然行业正在复苏,但是带着任务的中移动只会加大力度,联通那边的炫铃业务当然也一样。
而问题也就来了。
既然要扶持产业,互联网企业当然是需要呵护的受宠的孩子,唱片和传统演艺行业也要发展,虽然不是直接扶持的对象,但是至少在法律框架内,通信运营商不会做侵权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有版权风险的内容的处境就会变得很尴尬——
从内容上来看,不管怎么遮掩,提供的内容是面向公众的,只要版权方告到中移动那,肯定是一查一个准。
而只要确定了有版权纠纷,因为所有交易行为都是通过话费来计算的,也就是说非法所得一查账就清清楚楚,没有任何打马虎眼的余地……
在这种情况下,版权的威力当然是难以计量的,这是如今的互联网企业根本没见过的新版本。
而众所周知,商业游戏是一个人对人的游戏。
对付一个愚蠢的对手可能会更简单不少,但是要让一个愚蠢的对手遵守一些既定的规则、自己跳进一个挖好的陷阱,有时候可能会比对付一个聪明的对手麻烦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