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有些活不下去的欲望之“神”(1 / 1)
人生当中有些事情是始料未及的,这些随机事件大多喜忧参半,但是对姜缙云来说,这些随机事件是他无尽生命中的诅咒,却也是他活下去的动力。
可是最近他有点活不下去了。
公元25年是互联网在华夏井喷的一年,一万万“炎黄子孙”成为了网民,一些网络巨头甚至远渡重洋在劳什子美利坚的什么交易所上了市。
这对姜缙云这个“老古董”来说无疑是一个致命打击。因为他以猎奇为生,准确的说是承接各种委托,去做一些稀奇古怪乃至天方夜谭的事,这些委托是他生活的必需品,他甚至觉得自己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享受人世浮华,如果不能满足他探索世界的胃口,那他就会死,而且会死得不甚好看,爆体而亡的那种。他代表了这人世间的欲望,他要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也会保护其他生物的欲望。
满足自己的欲望在以前不是一件难事。他记得不久之前他还是在茶馆里听着闲谈,顺着藤就能摸到大瓜。后来迪厅酒吧逐渐取代了茶馆,但大同小异,他总能找到消遣。可最近他却觉得生活愈发艰辛,似乎一夜之间喧闹的市井瞬发凋零,大家都躲进了那一台台白灰色的方块儿里,开始在虚拟的世界里大杀四方。
他很纳闷,几年前,也许是十几年前,这个叫电脑的东西还名不见经传。无奈的姜缙云报了个电脑班,很意外,不是因为他竟然会去请教别人,而是因为他学的很艰辛,虽然他一直以为自己几乎无所不能。
姜缙云确实几乎无所不能,因为他活得足够久,力量足够大,吃的足够多。就是因为如此,在他长长的生命当中,人们大多敬畏他,对他顶礼膜拜,他俨然就是人世间的欲望之“神”。
但他心里清楚得很,他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都只是被创造出来的生物罢了。因为他依旧需要遵守造物主留下的规则,万有引力照样牢牢把他吸附在这颗蓝色星球的表面,他也没有办法跑的比光还要快。
但他也有些和平常人不一样的地方,他可以在四维空间随意穿梭,可以吞下无穷的物质储存无限的能量,甚至可以不受时间的束缚,不死不灭,一直活在这人世间。尽管如此,他依然笃定自己不是“神”。
虽然他的能力让他不用理会普通人生中的种种艰辛,但在面对面前方方正正的灰色盒子时,姜缙云依旧像个婴儿或是耄耋老者一般无计可施。
敲打键盘的他不知怎的开始质疑造物主创造他的意图,既然已经把自己创造的如此强悍,为什么不提前把电脑知识也预载进去呢,但随即他就想起了在漫长的岁月里早就明白了的一个道理:造物主不是“神”,他哪管的了那么多。
人们崇拜信奉“神”明,祈求“神”明的护佑,天真的认为“神”爱着他所创造的一切。可事实就是,没有谁可以证明创造者是不是无心插柳,随手造人;更没有谁可以证明创造者是不是在把蓝星当成养殖场,就像人养鸡或者猪一样。所以,自那时起,姜缙云的字典里“神”字都加上了引号,这也是为什么他在眼花缭乱的键盘上总能一眼就找到并不突出的双引号。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姜缙云叹着气,为了活下去,他必须要先学会屏幕上这些恼人的玩意儿。
好在时间对于姜缙云来说是没有价值的,所以很快很快,快到他自己都没有回过神时,几周的课程就结束了。于是他自信满满的大步踏入了这个未知的网络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