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最博学的年纪(1 / 2)
陈烨托着下巴看着王佳慧在那边练习英文单词,现在的陈烨可以说是已经退化到了文盲的程度,英语也就会最基本的什么古德猫宁这样的问候语了。
没办法,大部分华夏人这一辈子知识最丰富的年纪就是在高三的时候,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谓是什么都会一点,但是等进入大学就慢慢退步了。
到了社会上更是如此,如果现在拿一张高三的试卷给陈烨考的话,真的是只能蒙一蒙选择题了,古诗词陈烨都已经不会背了。
开头一句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接下来是什么?陈烨不记得了。
这要是放在学生时代是不可能的,那会的陈烨是班级里语文成绩最好的一个,出师表都能背,但是现在呢?都还给老师了。
“老板,今天有烧饵块吗?”老王打着哈欠走了进来,他的衣服换了一套,换成了一套看起来比较整洁的衣服,陈烨顿时就知道老王今天要做什么了。
“当然有了,你今天要去上工了?”陈烨随手从柜子里拿出了饵块,铺在了烤架上,然后顺便问了一句。
虽然是询问,但是陈烨很清楚老王这个家伙的性格,他既然来买烧饵块,而且还换了一身衣服,那么肯定就是打算去上工了。
老王是一位大神,一位类似三和大神那样的人,所以老王也学到了三和大神的精髓,上一天休息几天,只不过本来陈烨觉得老王大概会休息好长时间的来着。
毕竟老王之前才拿到了一笔赔偿金,足够他潇洒一段时间了,按照老王的抠门程度,一百都够他用个两三天了。
所以一旦老王来吃早点,然后还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那就是老王要去上日结班了,每次都是如此。
“嗯,今天小杨跟我说有一家酒店有宴席,所以需要招一些临时的服务生过去”老王打了一个哈欠,睡眼惺忪的走到了陈烨的对面。
陈烨挑了挑眉,看来老王今天运气不错。
陈烨之前就听老王说过他的打工经历,按照老王的说法,去酒店的工作是最舒服的,特别是那种有宴席的酒店,因为那个时候他就可以不花钱吃饱肚子了。
老王不花钱吃饱肚子的方法也很简单,吃客人们的剩菜,虽然说现在讲究一个不浪费,但是婚宴什么的还是容易出现老人多的那一桌留下不少菜的情况。
即便有人带走,但是也有一些残羹冷炙剩下来,而那些就是老王填饱肚子的方法。
有一些丢人,可是老王不在乎。
对于老王来说,填饱肚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能够不花钱填饱肚子那更是大赚特赚,至于会不会吃到别人的口水什么的,老王不在意。
之前老王还和陈烨吹嘘过,说他吃过半只烤鸡,然后说那只烤鸡味道如何如何的鲜美,还说自己现在打嗝都是一股鸡肉味。
“哪家酒店?”陈烨有一些好奇,即便是那些星级酒店也是会招临时工的,只不过星级越高要求也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