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关于鞭抽小师妹这件事(2 / 6)
第二阶段,罗二带盈娘去市令司消除卖身契,可以选个谢令姜忙的日子,他们二人单独前往。
这里面的可操作空间就大了,直接由“取消卖身契”变为偷梁换柱,将盈娘转手让给柳子麟,再让蒙在鼓里的谢令姜去领人回去。
这应该也是谢令姜最放松警惕的时候,否则她若是不相信盈娘,便也不会有前面交出夜明珠替她赎身的事了。
可柳子麟万万没想到,问题竟然出在这枚该死的夜明珠上面,这也是最没法更换的契约物。
因为谢令姜不是傻子,只是太相信受欺凌的弱者,但第一阶段罗二赎回盈娘的流程与契约她肯定会关心并检阅。
可谁能想到,堂堂一位谢氏嫡女身上竟然没有多余财物,只剩下一枚夜明珠!
还偏偏又是县令师兄送的……不是,人家送你的东西,你干嘛这么随便给人!
柳子麟气得想吐血。
不过某位倒霉的柳家三少死也猜不到,那段时间谢令姜与师兄正吵完架。
因为放开粮价之事,处于半冷战状态,误认为师兄不在意百姓,因而才不听师兄话赌气去渊明楼找盈娘,然后又没多少犹豫的拿出夜明珠赎人……
公案桌后,欧阳戎没再去看百口莫辩的柳子麟,直接询问旁边吃瓜吃的惊奇的刁县丞:
“刁大人,像这样盗用他人财物,用于购买奴婢,市券契约算不算生效?”
“禀明府,自然不算,奴婢理应归还原主。”刁县丞思量了下道:“这位胡姬盈娘,应当还是隶属渊明楼。”
欧阳戎颔首,又问年老市令:“市券契约上,夜明珠置换胡姬,作价几何?”
后者恭敬答复:“二十一贯。”
欧阳戎点头,十分贴心算了笔帐:
“远超十贯,又盗窃官财,理应黥面刻‘贼’字,流刑三千里,岭南太近了,还是逐去辽东以北吧。”
柳子麟听的心惊胆颤,噗通一跪,满头大汗道:“县令大人冤枉啊!我没偷,我家不缺财物,怎会偷盗!”
他慌忙从袖中掏出一小包金银珍玩,颤手倒洒在青石地砖上。
欧阳戎四顾左右,朝众人感叹道:
“这么有钱还偷本官的东西,看来是有偷瘾啊,地上这些财宝,也不知有多少是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