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骆闻的过去(1 / 2)
一开始,他只找了那些释放的重刑犯下手,然后伪造现场,身为刑侦专家的他对警方破案流程十分熟悉,刻意将从家里找出的凶手指纹留在现场,利民烟头,以及跳绳,模仿对方做案手法。
用绳索勒死一个人并不容易,人在死亡面前的求生本能是很强的,反抗会异常激烈,会造成很多麻烦,尤其是对方挣脱之后,后果不堪设想。
但又因为勒死对方,和对方死后再留下勒痕,经法医鉴定完毕后,还是能发现细微区别的。
死前被勒,或是死后被勒,这是有分别的,若是死前被勒,勒痕在死后,初时会呈深红色,有血荫,久后会转为黑色;若是死后被勒,初时其痕无血荫,只有白痕,时间久后会转为褐色。
为了保证模仿更完美,他会先用电枪触击其后颈,趁其晕倒,再把他勒死。
被电击过后的皮肤并没有明显损伤,只有一个小黑点,而且电流在体内存在时间也很短。
故而,不是特别牛的法医,是不会发现的。
他每次在现场还会留下挑畔警方的话语,以及一个下一次作案地点的信息。
不为别的,他只是希望警方能够调集更多警力投入到这个案子中,他想借警方的力量找出凶手,他想知道自己的妻女是否还活着,那怕死了,他也想再见一面她们的尸体。
的确,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无数次日夜奔波,欺望一次次落空。
终于在他做掉第五个人的时候,警方急了,动用了国家级专案组,和大批人员来查这个指纹,功夫不负有心人,找到了所谓的“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