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烛泪念游子,帐烟读家书(1 / 3)
“扬州知府陈元生属下从事,苟老二。”
数日后扬州已是雪清天明,当夜月朗星稀,林如海晚上回府后,在正院书房的台阶处发现了女儿的家书,被压在一柄木制薄刃之下。
府里的家仆丫鬟毫无察觉,林如海初见时都被吓了一跳,不过屏退左右进屋之后,看到纸封上‘父亲安启’四个小字时,先是一笑,继而差点落下泪来。
书信一共两封,后一封是给黛玉的,林如海叫了心腹丫鬟,连着信加上那柄木刃一起给后院黛玉送去之后,方才展开信纸细细读看起来。
文章不长,多是表达游子盼归之意,林如海感动之余,又被最后一页吸引了注意。
绛玉在最后描述了她在山间,遇上杜皓和苟老二之后的事情,除了除妖那一段之外,包括他们互相残杀,运送私盐的事情,以及问出的苟老二和陈大人身份,事无巨细全都写了上去。
没有给任何评价,是让林如海亲自决断的意思。
不过这件事情却让林如海有些疑虑,书信的真实性肯定不需要讨论,且不说字迹,没人能以这样的手段伪装成绛玉寄一封信回来。
林如海这巡盐御史也当了几年,淮扬盐务是个什么情况他再清楚不过。
两淮私盐泛滥,扬州正当其冲,知府作为一州长官,与盐商盐贩私下勾结也不是不可能,事实上两淮上下只要跟盐务有关的官员,没有几个底子真正干净的。
但这件事情本身却有两个地方说不通,一来陈知府就算与盐商有所勾结,也犯不着自己派人去运私盐。
他只需在督查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账目税收适当瞒报,就可以等着白花花的银子自己送上门了,何必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要知道官员亲自下场贩运私盐,与督查不力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后者最多不过贬职,了不起革职;前者却是有可能丧命的。
第二,就算陈元生真的想不开偏要自己运,为何又派了属下的从事去监管呢?
本朝州郡地方官员从事,虽为私募亦入官谱,说是官又不领朝廷俸禄,说是仆却可以指挥主官的下官办事,官牒上那可都是挂了名的。
换言之知府从事一旦出了问题,第一个倒霉的就是知府,绛玉在信中所述如果证据确凿,这位陈知府仕途到头不说,不被判个抄家流放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