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绛黛领二璜,元妃约三事(1 / 3)
“总览众妹之文,终以林薛别出心臆,非我姊妹可以同列。”
元妃将众美诗作一一阅过,含笑开口。下方探春等人也没什么异色,黛玉宝钗的诗才远出众人之上,贵妃的赞赏也是应有之义。
至于绛玉的诗倒是意外之喜,远超她在众人印象中的水平。
“林大妹妹既有如此文采,何以平日少触笔墨?”
绛玉那首诗有一多半是写给妹妹看的,元妃作何评论她并不关心。
她的注意力仍在那个静立在阶下的红衣小太监身上。
此时她听得宝钗恭维,目光从小太监身上移开,而后说道:“宝姐姐的诗作胜我百倍,有你们这些诗翁在旁,我当然不敢提笔了。”
探春凑过来笑道:“垂虹水照鸾栖月,彩雾香随鹤远林。这联信手拈来,仙气盈纸,又不失应颂之意,我可写不出这样的词句。”
“奉承话儿就免了。”
绛玉拢拢衣袖道:“你就用那个随众塞责,也不怕羞。”
探春与迎春惜春姐妹不同,她同样长于诗词,只是一到这种大场面上,便因为庶女身份骨子里的自卑,失了自己的刚烈性子,不自主地退缩,于是随便写了一首交上去应付。
此时被绛玉点出,又见黛玉宝钗不住地笑,明显大家对她的糊弄全都心里有数,探春不由得微微红脸:“我学识浅微,应酬一下尚可,又没有彩头的,何必争锋?”
“你还想要什么彩头?”
众女正要继续打趣,却听上面一昭容向她们宣道:“领贵妃赏!”
于是众人起身谢赏,黛玉还抽空调笑了探春一句:“喏,你要的彩头来了。”
“数你话多。”
理所应当地被探春白了一眼。
随着大家的诗词与人誊抄,姊妹们各有赏赐。
金银书砚不提,绛黛这边因为诗文夺魁,还得了额外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