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八十七章 买凶(2 / 2)
屋子里面家具简陋,炕上坐在一个4来岁,包着汗布头巾的男人,国字脸,浓眉细眼睛,皮肤润红,且粗糙,留着络腮胡,看着很普通。
男人抽着旱烟,面前是一壶老干茶,炕头边上就是窗户,他看着荒漠的山丘,说道:“无事不登三宝殿呀……该来的还是来了。”
这男人叫南向天,年轻的时候是北塞边防的特战队员,退伍之后投靠了在花旗国的表叔,本来以为只是一份安保工作,没想到这表叔是唐人街大佬,做着灰色产业,表叔就是看好南向天的身手才招揽他的。
没辙,就只好跟着表叔混,最后混的是风生水起,在表叔的支持下还自立门户。
有一句话叫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在一次火拼中,南向天误杀了花旗国当地一名大佬,之后就是两个帮忙的火拼,南向天的妻子儿子被对放干掉了,他怒了,带领人马血洗了那帮派的老巢,整整一条街,血染了街道……
事情闹的太大了,他躲藏起来,后来也是机缘巧合,认识了找花旗国出差的王晨峰,在王晨峰的帮助下,他离开了花旗国,然后被安顿在关峡口的土窑里。
妻儿死去后,他心也死了,安于过着这种背朝黄土的日子,只是这个人情总归是要还的。
南向天有着丰富的杀人经验,暗杀经验,枪法神准,武术精湛,曾经一人单挑十多个外国猛汉,将他们全部打得满地找牙。
看到王晨峰出现,南向天就知道事情来了。
之前说好的——你南向天欠我一个人情,我要的时候你得还。
王晨峰黑着脸,将一个文件档案放在桌上,“替我杀了这个人,咱俩之间就两清了。”
南向天打开档案袋,抽出一张照片,赫然就是林不凡。
“我知道了!”
“他不好对付,身边有很多保镖,你不要小觑了。”王晨峰警告道。
“我知道了。”
“你这些年身手没有退步吧?”王晨峰有些担忧。
南向天不多言,手如闪电,刷的拿起桌上的一根筷子,猛然出手……
啪的一声,只见筷子戳中了墙壁上的一条壁虎,壁虎没死透,还在颠着……
王晨峰见状就放心了,“那就交给你了。事成后,我还有重金答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