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得子(1 / 2)
因为孙二爷年轻的时候太过放纵,早早就把身体毁了,再加上在外经商多年,也没能留下一男半女的。兆盛在孙二爷出殡的那天,以晚辈的身份和孙家的其他的子侄辈共同为二爷扶棺,送了二爷最后一程,也算是尽到了自己的本分。
事后,兆盛向孙大老板告假,要回老家探亲。孙大老板准了,并叮嘱兆盛早去早回,莫要耽搁了收购秋茧儿的事宜。
孙二爷去世这件事,给兆盛带来了很大的触动。哪怕之前娘亲病逝,兆盛因为太过年幼,也没有感觉到悲伤。而老父至今建在,大哥、大姐以及他们的家人也全都安好,所以兆盛也无从体会这种诀别的痛苦。在兆盛这三十年的人生当中,孙二爷是第一个让兆盛感受到生老病死的人。
自从家里盖了房子,老太爷就一直唠叨兆盛成婚多年都没有子嗣,甚至想让大丫儿跟兆盛一起去海城,也能相互有个照顾。可是大丫儿的身体一直不太好,总是畏冷,说了多年也未能成行。起初兆盛还觉得自己年轻,又常年在外的,认为是老太爷有些小题大做,可没少因为这事跟老太爷顶牛儿。
于是老太爷不得不对由兆盛下达了严令:“既然现在生计还过得去,那就别心疼那仨俩的路费钱了,找点空闲、找点时间,常回家看看。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哪怕给爸爸捶捶后背揉揉肩,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总操心就图个团团圆圆。”
这回兆盛经历了孙二爷的事情,又联想到孙二爷连个后代都没有留下,兆盛才觉得不寒而栗。其实想想他自己,除了不抽大烟,身体比二爷壮实,其他的地方又何尝不同?看看同村的小伙伴儿们,人家的孩子别说打酱油了,最大的都开始卖酱油了。
在中国,有句话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很多人都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最不孝顺父母的三件事中,没有后代是最严重的。”
其实不然。
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原文是“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然而作为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尊为亚圣的孟子,却没有明确的说明“不孝有三”究竟是哪三?直到东汉时期,赵岐为《孟子》一书作注,并著《孟子章句》一书,才在书中阐述了“不孝者有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但是!注意了!此处要敲黑板、划重点了。相信稍微有点古文常识的人都知道,在古文中这个“三”大多是指代很多的,而且以孟子的文化水平不应该只把不孝顺的事儿挖掘出三条,何况孟子还有“不孝有五”的说法。即使“三”不解释为很多,也应该勉强解释为三类。那么结合前后文来看,孟子的意思应该是“不孝顺的事情有很多(或者有三类,无后是最严重的,舜没有禀明双亲就娶妻,就是无后的行为。”
这里所谓的“无后”是什么意思呢?应该解释为没有尽到后辈的本分,而不是没有后代。因为“娥皇女英、共事一夫”的那个“夫”就是舜啊,难不成孟子的意思是“不孝顺的事儿有三件、没有后代是最大的问题,舜没有禀明父母就娶了俩媳妇儿,是怕自己没有后代”吗?这还是孟子吗?孟子有那么八卦吗?
再看东汉赵岐的论述:知道父母做错了,也会一味的顺着他们的意思,纵容他们做出不义的举动是一不孝;既不去当官为民做主,又不回家卖红薯来奉养双亲,是二不孝;不娶媳妇儿或者娶了媳妇儿也不要孩子,死了连个摔盆儿的都没有,是三不孝。
这哪是什么对“不孝有三”的注释啊?这不就是臆造吗?这不就是杜撰吗?这不就是一篇读后感吗?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篇读后感对后世一千多年的亿万万中国人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时至今日,没有子嗣仍旧是遭人诟病的,而“丁克”也是不被人所理解的。
就拿端肆两口子来说吧,纯“钢钉”。这两口子在任何事情的看法上就基本没有统一过,可就是在不要孩子的问题上,俩人儿的思想出奇的一致。用端肆自己的话说:“我这半辈子做了很多错误的决定,但是不要孩子这件事绝对是正确的。”
究其原因,无外乎钱和房。在bj,有房子,没孩子,以端肆两口子现在的收入,可以说过的很是滋润。最让人羡慕的就是几乎每年都会有两次旅行,一次国内、一次国外,说走就走。但是有很多咸吃萝卜淡操心的人没事就跟端肆说教,指责端肆这种“丁克”行为是可耻的、自私的、不负责任的。还美其名曰说什么没有当过父母的人不是完整的人,没有生过孩子的女人也不是完整的女人。
端肆心说你们倒是当过父母,也生过孩子,但我压根儿就没把你们当人,更别说完人了。你瞅你们自己那个日子过的吧,房贷、车贷还没还上呢,喝个奶粉还专挑伪进口的。一天到晚又是钢琴吧,又是芭蕾吧,又是马术吧,又是画画吧,还号称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就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也吐不出葡萄皮,老子不是不想要孩子,连名字都早早的起好了,不管男孩儿女孩儿都叫“由子”。可是现实就是一把杀猪刀啊!老子一不是官二代,二不是富二代,两口子窝在一间使用面积仅有三十平米的小房子里,老子生完孩子往哪放?老子也知道糠皮子能喂猪就能喂孩子,可是有哪个为人父母的这么干来着?年轻的时候,总想着要孩子太早,条件不成熟。后来一拖就拖到四十多,慢慢的也就习惯了。返回头来一想,这样也挺好,至少活的潇潇洒洒。再加上身边同类人越来越多,也不缺红尘作伴的,那就索性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