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红白交汇(1 / 2)
狮子的力量来源于骄傲的内心,它的荣耀折射到或深黄或烈哄的鬃毛上;老虎隐蔽的心机就像它黑色的密集条纹遍布在火焰色的身躯上一样难以捉摸;黑熊的体态笨拙,没有狮子的雄武或是老虎的妖媚,它唯一剩下的一点儿魅力聚焦在胸口那弯白白的月牙上,这是一身焦黑如炭的熊皮上唯一的一点儿圣洁之地,天长日久保护着熊的内心不受四周黑暗的侵犯;如果一头熊,浑身上下都是圣洁的白色,只留有黑色的鼻头作为浊气进出的空隙,那它该多让人着迷。
白熊很少参与到外头的世事纷争中去。它的颜色太高洁,沾染到一点凡尘俗世的尘嚣,一点沙土点缀到它身上,就会格外明显。它的家乡一年四季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过分完美的御寒措施不能在短时间内很好地适应苏北的气候,只要稍稍剧烈运动,本就不舒适的体温就会马上飙升。它宁肯昼夜都泡在水中。
把一种熊罴归类为海兽或许会是很新颖的观点,再一联想这种笨重的动物在汪洋大海中上下腾挪的场景,免不了会让人感到这是一宗笑谈。而白熊,作为最大的熊种,它的一生却几乎不触及陆地——它从生到死几乎都在浮冰与大海上度过,伏在冰天雪地里休憩,耐心等候着海豹浮出水面换气的工夫猛扑上去……极地恶劣的自然环境让它演化出了自己一副独特的肠胃,当豺狼虎豹都热衷于大口吞食鲜肉时,白熊已经弃肉于不顾,转而用海豹的脂肪把肚子塞得满满的,这种油腻腻的口味保证了高热量的摄入,支撑了它巨大的身形。无论是狮子、老虎,亦或是其它熊,站到它面前都会自行惭秽;它可能也是世上最习水性、最擅长捕捉鱼的食肉目,数百千克重的身躯在海水中浮沉闪转,修长的四肢像船桨那样划动数个小时而不觉酸痛,海水的波澜掀动它周身透明的毛发,隐隐约约露出黑色的表皮来。
是的,白熊的皮肤是纯黑的。它全靠这一身漂亮的白发仰望高洁,只留下黑色的鼻头与嘴唇作为浊气的出入口。花宾更愿意以童话的眼光去解释:它总要有一个地方排除它在尘世接触到的污秽之物。
也许正是这种对海洋的依赖——白熊所需要的一切食物几乎都由海水和浮冰提供给它,它空有一副庞大的皮囊,而不像它的其他熊罴亲戚那样凶猛好斗。当它与花宾带来的黑熊直面遭遇后,场景就相当滑稽了——刚开始两头熊都非常惊奇、疑惑,打量着眼前这个颜色与自己截然不同的远方亲属。路德维希信心满满——黑熊仅有白熊的三分之一大小,白熊伸出一只脚掌都有黑熊的脸颊大了,就像大人欺负孩子,压根就是不对等的斗争。但接下来的事让他的五官扭曲、面容狰狞起来,黑熊站起身——它必须用双足站立才能够到白熊的脑袋——它挥起一掌试探性得打在白熊的面颊上,看得出来打得不重,熊爪都没能划破厚厚的白毛;而面对这屈辱性的挑衅,白熊竟不思还击,它惊愕地后退,庞大的身躯步步向后挪动,半张不张地咧着嘴,外厉内荏地低吼。
黑熊似乎有了底气,嚣张起来,扑上去连撕带扯,张嘴去咬白熊的鼻子——白熊显得毫无斗志,它的性格与它的颜色一样温和高尚,和眼前这个黑漆漆的恶霸交锋绝不是它想做的事。它的低吼转变为哀嚎,后退转变为转身奔逃,它的四肢修长,黑熊追撵不上,接着扑通一声跳进水中,只把脑袋露出水面,注视着对手。
白熊在水中自由活动就像一条被剥去了鳞片、露出洁白紧实的肉体的大鱼,黑熊虽然也会浮水,但在它面前也只好自叹弗如。黑熊傲气地低吼两声,显示了一下儿它的胜利,便也懒得和这白色的懦夫继续纠缠了。见黑熊离去,白熊才从喉咙里发出颤巍巍的呼唤主人的嚎叫。
路德维希恼怒不已,他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猛兽实际上是个哭哭啼啼、怯懦不堪的绣花枕头。他一概常态,不再对这只动物园里最后的大型食肉动物精心照顾,只撇给它勉强果腹的鱼,不再花钱给它购置冰块和动物脂肪。
如果白色象征着高雅、温和、忍让和谦逊,那轰轰烈烈的红色必然象征着激情、热血、勇敢和骄傲。人们常说男女分工不同,上帝给予了男人更结实的胳膊、更有力的臂膀,就是为了让男人们能更好地保护姑娘;把眼光拓展到所有的哺乳动物,凡是雄性与雌性差距愈大的,大概雄性所承担的任务也愈重。
梅花鹿,象征着中国传统的仙家风范,一身鲜亮的红色,上缀着少许粉斑,身形挺拔健美,曲线柔和,面容清秀,步伐轻盈如风。园中的鹿群时除了羊群外最大的动物群体,而与洁白一色的绵羊不同,鹿不像绵羊那样安于现状,在头羊的引领下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饮水、进食。鹿生来就更加热情奔放,更加喜欢轰轰烈烈的日子——也许这就是它们没能像羊一样被广泛驯化的原因。只要是脱离了少年懵懂状态的公鹿,都会在荷尔蒙作用的催逼下变得暴戾,而它们头顶的琥珀色鹿角一年一换,或许正是为了应对激烈的求偶斗争,不必担心武器受损。当羊群痴痴咩咩地躺在一起晒太阳时,鹿群正爆发着此起彼伏的角架顶撞声。
公鹿们喷着鼻息角斗时,狗都选择敬而远之,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窝里斗时完全不像在掠食者面前那样瘫软成一团,大概是雌鹿身上那股淡淡的麝香味撩动着这些年轻公鹿的心结,勾引得它们为了这份芳心而奋不顾身地交锋,至死方休。
不长角的雌鹿温婉地伫立于一旁,注视着雄鹿们为自己流血流汗,对此并不会有道德上的责难——千百年的丛林法则注定了必须只有最强壮的雄鹿才能把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才能与雌鹿交颈厮磨。雌鹿披着一身与沙土类似的土红色,斑点也呈现苍白色,而不是雄鹿身上那样可爱的粉色,浑身干干净净利利索索;雄鹿们正把角架插到一起,用犄角锋利的边缘隔开对方的脸颊,就人类的审美来说就连那张清秀俊逸的脸颊被角尖刺伤,渗出鲜血来;如果在犄角的角力中无法分出胜负,它们还是用双足人立站起,互相用蹄子像拳击手那样敲击拍打——鹿的蹄子呈楔状,边缘尖锐,犹如刀子。
这些小公鹿是纯正的素食者,对咸津津的血肉是不感兴趣的,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呢?花宾认为二者兼有之。好处是他不必担心自己会被生吞活剥,坏处是这些动物打架不是为了吃,因此无法被食物平息争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