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太安县志(4 / 5)
魏丞相的表情,是这样的:
(||?_?)
……
出发太安县之前,云华得先了解一名知县,他的职责应该是什么。
自查阅资料得知,县令主要有几项职责:1、自命僚属,2、选拔人才,3、发布政令,4、赏罚、司法与检察,5、专制权,6、将兵之权,7、掌敌方财政。
“总结起来,主要是县里发生的事,就全都归我管,事事都要管。”
“虽然说任务很多,很繁重,但实际上,任务已经按部就班下发给了下面对应管理的人员,自己主要还是起到统筹规划的作用。”
“最主要的还得是处理好大小民情琐事,以及治安问题,将这些与民贴切的事宜管理好,就等于管理好了一座城。”
“嗯,我果然很聪明!”
云华沾沾自喜。
“不过,我得先看看太安县的相关资料,作为京城属县,它还能发展得落后,管理起来,必然有一定的麻烦,具体原因是什么?”
他已经在崇文馆,将近二十年来,有关太安县的史册搬来。
详细记载的史册不多,毕竟太安县只是个小县,这类史书在京城自然不多见。
云华专门选择了一本名为《太安县志》的官方编史,逐卷翻页,时不时将一些关键的信息单独记录出来。
特别是某些转折点,诸如人事变迁,亦或者是天灾人祸此类事情,要重点关注。
首先从2年前开始。
永成35年,壬辰月(划掉,四月,马博涛出任太安县知县,举人出身,期年,政通人和,马博涛盛名享誉。
“永和35年距今2年,这一年没有突兀的事情,知县马博涛将太安县治理得井井有条。”云华总结。
永和37年,天降流星,福庇太安县,天幕璀璨,人间盛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