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签约(1 / 4)
两分钟的时间,葛福宏看完陈启明要求要改的部分后,抬起头看向陈启明。
“小陈,这些地方你觉得要怎么改!”
一边说着,她目光在不停转动,似乎在思索。
陈启明没啰嗦,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说道:
“关于分成,我希望改成六四,我六,公司四,同时,如果我的唱片销量亦或者电影、电视剧片酬达到一定程度的话,还要改。”
听到这个要求,葛福宏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陈启明的这个要求并不是太过分。
虽然现在就让了一成的利润出去,但这个模式对双方都有好处,如果陈启明的唱片销量真达到一个很高的地步,那就算分成比例减少,福隆公司公司也不会吃亏。
“你接着说!”她没有第一时间发表看法,而是让陈启明把其他的问题都说出来。
“还有分成范畴,我其他的我都愿意接受,但我自己写的歌曲、电影等东西的利益不跟公司分成,同时,如果是公司在制作的歌曲,我希望能版权共有。”陈启明说道。
在分成范畴这一块,陈启明并不指望福隆经纪公司会缩小范围,因为这是不可更改的。
就连郭富城、小虎队等目前东南亚范围顶级的歌星,他们的经纪人都要从他们的所有业务中抽取分成,陈启明一个新人想更改,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陈启明主要争取的点还是自己以后创作的作品。
听到陈启明这句话,葛福宏眉头皱了起来。
作品的版权共有,这个事情不算大,但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因为福隆经纪公司旗下有一个唱片公司。
她的计划是把陈启明挂靠在这个公司下面。
如此一来,陈启明的作品自然归属这个唱片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