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博弈(1 / 2)
平时不太抽烟的李九洲,此刻拉开了抽屉,里面满满全是雪茄。
看惯了港片的电影,里面反派人物喜欢嘴里叼着雪茄,一脸凶相的打电话,说最恨的话,漏最阴险的笑。
李九洲多年养成的涵养,这一刻全都不复存在。
烟雾早就塞满了整个办公室的角角落落,李九洲的嘴里一直没停过点着的雪茄。
电话一端的温良伟听到这个消息后,心跳都加快了不少。
要知道,那可是他的骨肉,而且算着年龄,现在也应该二十一二岁了。
虽然突然冒出来一个闺女,让他有些不知所措,但更多的是惊喜。
他将手机拿远,使劲舒了一口气,待心态平稳之后,这才继续说道:“我的女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李九洲觉得这会没必要再隐瞒什么了,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冷笑道:“这还得感谢你们公司那个叫陈晨的员工了。”
“陈晨?”温良伟诧异道:“我女儿跟他有什么关系?”
“好吧,”李九洲或许是感觉烦了,不想再这样像个温良伟的老妈子一样一件一件给他讲故事,还得照顾他的情绪,他没那么多时间了,“你的女儿叫秋若水,你愿意承认就承认,不承认也罢。
要不是陈晨和她搞对象,我也不知道秋若水就是你女儿。”
说到这,李九洲给了温良伟一点反应的时间,话要说的有效果,就要给足对方信息消化的时间,不然会打折扣的,李九洲深知这一点。
果然,此刻电话一端的温良伟怒火冲天,陈晨在他眼里,这会就是一个渣到不能再渣的渣男,而且渣的还全是他的女儿,他这会拿刀砍人的心情都有。
李九洲并不知道温良伟的闺女温晓骁也喜欢陈晨,他继续道:“你没啥可气的,说起陈晨这个小家伙,那可是在我们锦农农化能够翻江倒海的存在,你闺女喜欢他不亏。
你知道不,最开始,我是不知道那就是你闺女的,我是在调查陈晨的时候,无意当中发现,她长得实在太像秋红玫了,再加上对比你的相貌,后来还知道她就叫秋若水,我当时全没丝毫怀疑,当即断定他就是你和秋红玫的闺女。”
说到这,李九洲再次顿了顿,给温良伟以反应的时间。
往事一幕幕出现在了温良伟的面前,那一个月虽然时间不长,但是现在记起来,依旧丰富多彩。
秋红玫在天元市很熟,一个周末,她约温良伟去小溪边玩,那时候的小溪,水流量要比现在大,而且都是纯自然的美丽。
温良伟应景地给秋红玫念了一句王勃在《滕王阁序》里最著名的那句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他说,你姓秋,本身名字就包含美意,我太喜欢这个美景了,人应该像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