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0章 流量费(1 / 4)
周不器不认为这是个正确的理由,说道:“消耗流量过多?这个逻辑无厘头。实际上,哪怕紫微星占到了90%的流量,运营商都不能够用占用流量过多的名义来限制,因为这没有违背流量的商业模式——用户已为流量付费。”
郭鹏飞道:“用户是用户,企业是企业。毕竟从道理上来说,互联网公司消耗了运营商30%的流量,就应该为运营商带来带来30%的收入;消耗了50%流量,就应该为运营商带来50%的收入。”
孟厚坤不以为然,“哪有这样的道理?用户已经付费了,用户花钱购买的流量,他们想花在哪里,就可以花在哪里,这是消费者的选择!总不能去引导消费者,说是这个产品我赚钱太少,你们尽量别用;那个产品我们可以赚大钱,你们快快都来使用。”
郭鹏飞就很无奈的说:“可实际上,运营商根本就赚不到多少流量费。用户们上网,更多时候都是在使用wifi。”
“wifi的宽带那不是也花钱买的?”
“可那是买断制。”
“呃……”
周不器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
郭鹏飞接着说:“从企业来说,我们使用的所有流量消耗,也是买断制,这就成为了运营商们巨大的运营包袱。”
“有点道理。”
周不器点了点头。
这样一说,就的确有一些道理了。
微信要消耗流量,是两头都消耗。用户和用户之间发微信,要通过紫微星的服务器来处理,而服务器在服务的过程中,有一个接收、发送的过程。
比如用户甲发了一条信息,1kb大小,消耗了1kb的流量。
服务器这边接收了1kb的内容,并把这1kb的内容发送给乙。用户乙接到1kb大小的内容,也消耗了1kb的流量。
在这个过程里,用户甲消耗了1kb的流量,用户乙消耗了1kb的流量,两人就完成了1kb内容的传输。
紫微星作为服务方,在接收和发送的过程里,各自消耗了1kb的流量,总共消耗了2kb的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