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2章 动画大佬(4 / 5)
周不器道:“是这样,有一件事得提前运作。”
“什么事?”
“回购发行权。”
“什么意思?”
“就是要把过去这二十年米高梅电影的发行权给买回来。内容版权是收益权,发行权才是控制权。”
周不器见他不太理解,就多解释了一番。
就比如十年前米高梅的电影《7之黄金眼》,制片公司是米高梅。可那时米高梅已经没有发行公司了,就把发行业务卖给了别人,院线发行卖给了环球影业,dvd、电视等周边版权发行卖给了华纳。
发行权才是真正的控制权。
假如奈飞想把《7之黄金眼》放在自家平台上播放,搞定了米高梅根本没用,因为发行权不在他们手上。得去联系华纳,从华纳手里租数字版权。华纳拿到租金后,收取大约8%的佣金,把剩余92%的租金转交给米高梅。
早年间米高梅的电影,基本都是由环球影业和华纳帮忙发行。
到了5年,索尼牵头成立财团收购了米高梅,索尼控制了米高梅。从那时起,米高梅的影视剧的发行权就都落入了索尼影业的手里,这部分的发行权也得买回来。
周不器道:“从索尼手里回购发行权,这应该不难。索尼旗下没什么电视业务,发行权只有财务意义,没有战略意义。可是华纳那边有点难。”
孙正义问:“战略意义?怎么说?”
周不器很无奈地说:“你去看华纳的电视业务啊,特纳电视网、cnn频道、hbo,还有几十个附属台。华纳掌握着发行权,这不就是左右倒右手嘛。”
“嘶!”孙正义惊吸了一口凉气,“米高梅以前的管理层,真是愚蠢透顶!”
周不器道:“可不就是嘛,优秀的影视作品不能频繁播放,这会导致对观众的吸引力下降。华纳作为发行方,怎么会考虑米高梅的长期利益?一定会一轮一轮地不间断地播放。”
这还只是版权上的不珍惜。
还有业务上的猫腻呢!
华纳的电视台从华纳的发行商手里租米高梅版权……靠!这价格能高得了吗?市场价1万美元的版权,华纳发行公司可能以2万美元就卖给华纳的电视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