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集 王凤擅权(1 / 10)
天色向晚,汉家宫阙。
汉元帝看罢诸葛丰奏疏,最终偏向许章,于是大怒:此贼,依仗天子威风,追逼皇亲国戚走逃宫中,忒也可恶。传朕诏旨,无论谁对谁错,先收回诸葛丰符节!
由此便从诸葛丰开始,其后司隶校尉不再掌握天子符节。
诸葛丰被收符节,兀自不服,再次上书,以辞职相威胁。其疏略云:
臣丰驽怯,文不足以劝善,武不足以执邪。陛下拜臣为司隶校尉,复秩臣为光禄大夫,官尊责重,非臣所当处也。又迫年岁衰暮,常恐卒填沟渠,无以报厚德,使论议士讥臣无补,长获素餐之名。故常愿捐一旦之命,不待时而断奸臣之首,悬于都市,编书其罪,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然后却就斧钺之诛,诚臣所甘心也。夫以布衣之士,尚犹有刎颈之交,今以四海之大,曾无伏节死谊之臣,率尽苟合取容,阿党相为,念私门之利,忘国家之政。邪秽浊混之气上感于天,是以灾变数见,百姓困乏。此臣下不忠之效也,臣诚耻之亡已。凡人情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忠臣直士不避患害者,诚为君也。今陛下天覆地载,物无不容,使尚书令尧赐臣丰书曰:“夫司隶者刺举不法,善善恶恶,非得颛之也。勉处中和,顺经术意。”恩深德厚,臣丰顿首幸甚。臣窃不胜愤懑,愿赐清宴,唯陛下裁幸。
元帝览奏,只是摇头,既不纳其建议,又不许其辞职之请。诸葛丰见此,再次上书:
臣闻伯奇孝而弃于亲,子胥忠而诛于君,隐公慈而杀于弟,叔武弟而杀于兄。夫以四子之行,屈平之材,然犹不能自显而被刑戮,岂不足以观哉!使臣杀身以安国,蒙诛以显君,臣诚愿之。独恐未有云补,而为众邪所排,令谗夫得遂,正直之路雍塞,忠臣沮心,智士杜口,此愚臣之所惧也。
此疏奏上,威胁之意更显,元帝不答,外戚皆恨。其后不久,诸葛丰反被人寻个过错,遭捕判罪,朝廷官员多议其非。汉元帝明知其无罪,乃命释之,调为城门校尉。
诸葛丰虽然被贬,犹不断上书,又控告光禄勋周堪、光禄大夫张猛。
汉元帝终不耐烦,乃下诏给御史府:诸葛丰前任司隶校尉,专作苛暴,以获威名,朕不忍讯,命为城门校尉。今不自省,反怨周堪、张猛,案无证之辞,暴难验之罪,恣毁人誉,不顾前言,实谓不忠者。朕怜其年老,不忍加刑,命其免官,永为庶人。
画外音:诸葛丰由此便被免官回乡,其后老死家中。诸葛后代耿直,皆类于此。
竟宁元年五月,汉元帝崩于未央宫,终年四十二岁,在位十六年,葬于渭陵,庙号高宗。太子刘骜登基,是为汉成帝。百官朝贺,拜舞已毕。
汉成帝:传朕诏旨,尊我生母王皇后为皇太后。诏命傅昭仪,随我皇弟定陶恭王刘康前往封国定陶,尊称定陶太后。
众臣:陛下圣明。臣等恭贺皇太后,陶太后。
汉成帝:卿等平身。有事早奏,无事退朝。
丞相匡衡出班上奏:臣有本奏。向有陈汤奉命出使,矫诏行事于蛮夷,自取康居国财物,阻止有司察查。今吾皇登基,虽颁大赦天下恩旨,但臣以为,陈汤亦不宜临朝伴驾。
成帝初临万方,不好驳回丞相之奏,只得说道:既丞相上本,陈卿可有不服?
陈汤:丞相此是挟私陷害,为臣的确不服。只因当初康居王送来侍子为假,不是真正王子。此等瞒天过海重罪,岂可不讨?因路途遥远,请示不及,臣故矫诏,调集诸国之兵,灭此不臣叛国。臣之微功,先帝已有定论,丞相今重翻此案,臣故不服。
汉成帝:丞相,果有此事否?
匡衡:陛下,臣等早已命人核实,康居王送来侍子确实是真,并为虚假。此是陈汤企图脱罪,诬告藩臣,乃是欺君重罪。臣请将陈汤立即下狱,并命有司议处其刑。
陈汤闻而大怒,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便在此时,太中大夫谷永太出班,为陈汤辩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