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平等契约(1 / 3)
陈三清笑嘻嘻的对他说道:“你已经死了。”
“我已经死了?”
“是的!这个事,要从宇宙开始说起巴拉巴拉”最后的最后,陈三清抛出一个问题,“是谁杀了我!而我又杀了谁?”
“是我杀了我?”
“回答正确,动手吧!”陈三清示意着。
好吧,这个男人他不是姬无命,虽然被绕进去了,但还没玩自杀,即使他想自杀,陈三清也不会允许的,身为一个俘虏拥有者,身为一个私人监狱拥趸,这种事怎么可能发生呢?这是对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一种亵渎!
转入正题,陈三清看着还在纠结的男人,再次抛出核弹:“小哥,你这是杀人未遂,按照法律应该判死刑啊。”
当然,这是一个恐吓,但在律法不完善的异世界,稍微重一点的案件,直接死刑可是家常便饭。要贵族老爷们花钱去养着囚犯?只要稍微重一点的案件,死刑起步,连坐三族九族更是常事。
抄家对于这一切规则的制定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外快!这能放过就有鬼了!
所以,虽然是恐吓,但还是有现实依据的,至少普通大众都知道进了监狱就等着被大放血吧,而且伤疤还是那种无法结痂的,看你快好了,就会来捅一刀子放放血,直到流干为止。
“我没想杀你,只是雇主说要教训你几次。”他恐惧了,立刻辩驳道。
“你被我逮住了,当然把事情往小了说,如果是我被你们逮住了,我这全身上下还能有空余?一个不穿衣服的穷光蛋,去教堂就等死吧!其他地方没钱还能安生?最后必然一死了之,这不就是杀人吗!”
当然,这是一个伪命题,教训一顿和死亡没有直接的联系,在现代,最多就是道德绑架,判刑是不可能的。可是在异世界就很有可能会判刑,唬人已经足够了。
经过互联网熏陶的现代人,把键盘语言转化一下,对付没有经过各色网络舆论陶冶,视野不够开阔的人,那真是大炮打蚊子,来个二向箔直接实行降维打击啊!
“求求您,放过我吧,我真没有想杀人,我对主发誓。”
呦吼,还真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知道自己是个牧师,是教会路线的,就玩对主发誓。你信了,你得放走他,你不信,这是背叛主,再往上发展就困难重重了。
骚,真骚!
可是不要忘了,陈三清是什么人,那是从一个佛挡杀佛,神挡杀神,不敬鬼神不敬天的新时代来的无神论三美五好青年。
主?你可去tm的吧,你给了我力量,我敬你,不给我力量,你算老几?哪里来的回哪里去!
妥妥的现实主义!说难听点就是个势利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