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既然没人要,那就全都拿来吧(1 / 3)
当年龙馗大妖能纵横血色荒原,谁的账都不买,靠的是什么?
那是个人族天才辈出的时代,等着成名的天命之子,从长垣能排到血风堡去。真当天下英雄都死了?
还不是因他从那不可名状之念处,得了那不灭血珀之力。能打败他的人很多,但能杀他的却一直都没有。
直到他惹到了真正不该惹的主,那位绝世天才,被誉为谪仙人的青莲太白。
不会死是吧?那正好,一分为六,永镇那镇妖塔之中,以血珀之力为驱动,日日受罡风剔骨,烈焰浊心之苦。
说起讲故事来,那谁也不是老修士公孙梓庸的对手,就在他绘声绘色的描述这段历史的时候。楚禄白却坐不住了,时间紧迫,他焦急道:“我的老仙长,事请从急,还是先说说,现在我们该怎么躲过眼前的大劫吧!!”
“那龙馗所图何物?龙馗道上暗伏了九派和妖魔裔多少高手?他畏手畏脚的搞了这许多手段,想来此刻比你们更焦急吧。”老修士显得智珠在握,终于回到了正题。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远水解不了近渴。附近翼所可没听说有高手在,若没人阻拦,恐怕不消一炷香的时间,他就能赶回来的。”命在旦夕,那乌鸦天狗乌九征也坐不住了。
“说来其实也简单。会有气机牵引,还不是因此处镇压之物。只要你们肯舍了那不名之力,一切就有机会。”老修士轻描淡写道。
“这……”楚禄白和乌九征面露难色,他们早就与血魄之咒纠缠太深,舍了血魄珠就如同要了他们的命,何况当初为求这机缘,他们可是费劲心力的,这些年来,那日不是留在封印中苦熬的,谁又能舍弃这来之不易的不死之身呢。
“知道你们有所顾虑,所以说此次才是你们的造化。那大妖当年的血魄之法会与神魂相缠,最难的就是断舍离。换了旁人的话毫无办法,可珑仙子却正好有那压胜之法,饕餮之力恰好可吞去这血魄之珠的生生不息之能。正合了断你们身上那血珀的业力。”
老修士继续蛊惑道:“没了血魄珠这掣肘,荒原这么大,那龙馗还能找到两位不成?以两位这一身本事,到时候还不是天高任鸟飞!”
一身不死之力,九成九都应在那血魄珠上。虽然平日里受尽磨难,肉身还被那需索无度又贪得无厌的血魄珠时时控制着,但让他们就这样舍弃,确实心有不甘。
可若是不下定决心切割,恐怕那血侯就是最后的下场,整个人都要做那大妖的糖豆,纵那血魄珠还有不灭只能,但对他们两个这种苟延残喘的心智而言,那就是灭顶之灾。
生死之间,原本优柔寡断的楚禄白破天荒的决绝起来,竟首先应道:“好!!那就谢过珑仙子成全。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前往那血魄珠处。”
乌九征略有犹豫,但只要人还在。这血魄之力就算去了九成又如何。不用担心受控制,还是有恢复力量的希望的。想到此间,便也毅然决然的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了这个办法。
“可这又关我什么事呢?”听了半天,这其中好像没有自己什么好处,李英俊奇怪道。
“那血魄之珠与宿主纠缠之力,又那是那么好断的,想要保住这两位的性命,恐怕还是要靠它的。”老修士一指李英俊手中的大宝剑道。
“可有风险?”直觉老修士安排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李英俊连忙道。
“此处空间全仗着这血魄之珠之力维持,要是没了这珠子,恐怕这地界也要不复存在了。”知道很难骗这奸猾的小子,公孙梓庸干脆实话实说道。
“还是那件事,我有什么好处?”一听还有危险,李英俊更不乐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