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我不能(1 / 2)
叶枫蓦地里听到甘锦的声音,着实吓了一跳,尔后听得甘锦破口大骂岳重天,不禁心里暗喜,自以为又找到了见针插缝的大好机会了。的确,若非甘锦与岳重天发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甘锦岂敢肆无忌惮,口不择言?他想走出这个长得要命的山洞,光靠乐观向上的心态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个可以相互扶持的人。甘锦就是合适的人选。甘锦是值得信赖的人么?显然不是。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为了蝇头小利,随时可以捅别人几刀。尤其在这种阳光照不进来的地方,更适合他暗算别人。莫非叶枫头脑发昏,病急乱投医了?叶枫认为自己清醒得很。他知道甘锦绝不允许生命在此凋谢,甘锦比谁都迫切希望活下去。他此时提出合作的意愿,甘锦一定会举着双手赞成。甘锦痛恨叶枫,但是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叶枫更知道,走出山洞的瞬间,便是甘锦拔刀相向之时。然而叶枫很有信心,他不会给甘锦任何拔刀的机会,因为他的剑会抢先出手。
虽然他多数时候高估自己,低估对手,但是他这次一定能控制住局势,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叶枫寻思:“我的剑又快又狠,一剑下去,人头落地。”想到此处,他习惯性往腰部摸去,却是空空如也,这才反应过来,他的剑已经丢失。他没有了长剑,等于增加了不可预测的风险,总不成靠牙齿去咬死甘锦吧?他右手不禁抚摸脖子,只觉得一团团的污垢从指尖滚落,自进山洞以来,没洗过一次澡,浑身上下臭不可闻,犹如掉入茅厕。
想来甘锦亦是一样光景,咬他岂非如同吃屎?叶枫心想:“屎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吃,我足智多谋,一定能想出办法的。”他眼珠子转了几下,果然又有了主意:“通常捅刀子的人,心是相当虚的,决不敢与别人并肩走,不敢与正气凛然的眼睛对视,鬼头鬼脑落在别人身后,趁机寻找下手的机会。我佯装不知,头抬得老高,口中和那厮胡说八道,趁他以为十拿九稳之时,突然反踢一脚,不踹破他肚子才怪呢。”
叶枫随即觉得不妥,心想:“那厮狡猾得紧,必然有所防范,万一我一脚踢来,被他伸手捞住呢?他只须刀锋一转,我这只脚算是废了。话说一个瘸了脚的男人,想娶得漂亮媳妇,要么家中有矿,拿钱砸得人家不得不从,要么家中有势,能够给她一家人提供特别的照顾。我老叶家三代清贫,无权无钱,想要美女与我长相厮守,唯有四肢完好,给她心生至少能干脏活累活,不愁衣食的念头。”
叶枫摇了摇头,立马否决了这个经不起推敲的计划,又想:“借用华阴城熬鸡汤的老马的话讲,想早点抱孩子,务必推掉乱七八糟的应酬,眼见日头一落山,便要拴紧房门,和媳妇卿卿我我。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我不给些甘锦甜头吃,他岂能中计上当?甘锦只有一击必杀,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他倘若从后面偷袭,动静太大,未必能够成功。是了,他一定会装出热情欢喜的样子,紧紧握住我的一只手,其实教我动弹不得。尔后他持刀的手,无声无息刺向我的胁间。”他手指轻点两边凸起的肋骨,用力提了口气,明显感觉到骨头收拢,心想:“我若是想办法让骨头挟住他刺入的刀子,他难免大惊失色,会有短暂的停顿。哼哼,说时迟,那时快,我一手刀劈在他脖子上,他岂非如条死狗,瘫在我脚下?”
他翻来覆去在心里推演了许多次,将不足之处统统完善,此时骂声越来越响,甘锦离他已经不远。叶枫一跃而起,朗声叫道:“甘锦,好久不见,你还好么?”甘锦被他突如其来的叫喊,吓得魂飞魄散,颤声说道:“你……你……是……人……鬼?怎么在……这……里?”两排牙齿相互叩击,犹如爆炒黄豆似的,听起来分外清脆。叶枫肚子禁不住咕咕乱叫一通,良久才平息下来,苦笑道:“你要是现在给我一把炒豆子,我叫你爸爸都愿意。”
甘锦不敢答腔,惟闻沉重的呼吸之声。叶枫“呸”了一口,拍手笑道:“阎王不收我,我也是一肚子的火啊!”甘锦半信半疑,长长叹了口气,声音尽是惋惜之意。叶枫道:“你也没死啊?”故意干笑数声。甘锦听在耳中,异样感觉,心下骇然,“啊”的一声,拨足飞奔。未出数步,“砰”的一声,撞上一块石头。甘锦强忍着痛,掉头就走,又是“砰”的一声,撞上另一块石头。
叶枫哈哈大笑,道:“好硬的石头,好没用的脑壳。”甘锦一言不发,如无头苍蝇一样,乱走乱撞。碰了十几次壁之后,终于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到地上。忍不住说道:“这石头他妈的真硬,哎哟喂,哎哟喂,哎哟喂,痛死了!”抱着脑袋,大声叫嚷。叶枫道:“你无缘无故走什么啊?”甘锦道:“你我大路朝天,各走各的,你不犯我,我不犯你!”叶枫道:“不带脑子的蠢货,单枪匹马谁也活不下去。”
甘锦沉默了片刻,问道:“你想和我联手?”叶枫道:“你也可以说不。”他忽然轻轻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外面应该是七月吧?再过些日子,桂花飘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节。你可以不喜欢吃月饼,但是流落异乡的浪子,怎能不看天上的圆月呢?唉,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声音飘忽不定,极是伤感。甘锦似被感触,喃喃道:“我要看月亮,我要看月亮……”他说着说着,忽然低声哭泣。
月亮依旧如初,可是月光下那个裙裾飞扬,舞步轻盈,笑容甜美的女孩呢?她已经不存在这个世界,皎洁的月光再也照射不到她的身上。在黑暗中,甘锦时常从噩梦里惊醒,大声呼喊她的名字。他时常出现幻觉,好像她就守候在他的身边,他张开双臂拥抱她,却始终无法顾及,急得他嘶声厉吼:“陆嫣,你为什么要躲着我?你是我的人,谁也不能把你带走。”
每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脸上都会露出痛苦,愤怒的表情:“我不是你的人,我是市集上的一只羊,一只鸡,只要有人出得起合适的价钱,他就能把我带走。是你给我安排的命运,难道你就忘记了吗?”说话之间,她左右两侧出现数十人,他们窥看陆嫣的眼神,宛若猎人打量着落入陷阱的猎物。这些人甘锦都认得,正是他们将他这个乡下少年推送到万人仰望的位置。
当然如果没有陆嫣青春成熟的肉体做他的敲门砖,他决不能和这些贪得无厌的人达成一个个简直不可思议的交易。陆嫣指着一个满头秃疮,口鼻散发出臭味的丑陋男人,凝视着甘锦,冷冷说道:“他是我的第一个主顾,也是我买得最不值钱的一次。你还记得吗?”甘锦当然记得很清楚,他十六岁那年过生日,想在镇上最好的酒楼,宴请狗朋狐友,可是口袋空空如也,莫说大鱼大肉,就连一碗酱油拌饭也吃不起。
然而他看到在他眼前晃来晃去,散发出迷人魅力的陆嫣,他知道该怎么做了。酒楼老板只有一个嗜好,就是好色如命,一旦见到美丽的女人,便魂不守舍了,千方百计想将她弄到手了。据说他一年下来,花在女人身上的钱财,至少能在县城最繁华地段,买下几间店铺。每次陆嫣从酒楼门口经过,老板好像中邪着魔一般,一双眼睛定定地落在她凹凸有致的身上,哪怕天崩地裂,山河变色,也休想移开半分。
他那年生日举办得很成功,所有的朋友都对他赞不绝口,他的耳朵灌满了肉麻的恭维。只是谁也没有注意陆嫣不在场,谁也没有想到他们觥筹交错,享受美食的时候,陆嫣却在他们头顶一间豪华的房间,犹如无助的羔羊,忍受着酒店老板近乎变~态的摧~残。甘锦面皮发烫,低下头去,不敢看她。人只要尝到走歪门邪路的甜头,就无法自拔,回不了头。
故而他遇上认为自己难以搞定的事情,立马祭出陆嫣这个独门武器,来换取他想要的东西。听得陆嫣说道:“刚开始我深受刺激,悲愤填胸,恨不得立即死去。我是要和你白头到老的,怎能做这种不要脸的勾当?后来我想开了,麻木了,傻傻以为你的胃口会有满足的一天,到那个时候,你一定会念及我的付出,待我很好很好。所以我要多多勾搭对你有帮助的大人物,让你早点梦想成真。唉……”
其实她早该明白,贪恋权势的人皆是狼心狗肺,一天到晚想的都是牺牲别人,成全自己,哪有什么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在漫长的黑暗里,甘锦静下心想了很多,他心里没有任何内疚自责之意。假设人生还会重来一次,就算他已经知道结局,但是他仍然会做当初的决定。一个毫无背景的乡下小子,想得到上层人物的认可,敬仰,只有釆取走不寻常路。既然他心里没有羞耻,为何听到叶枫的话,突然哽咽落泪?是惺惺作态,想博得叶枫的同情?
突然之间,一只手轻轻拍打他的肩膀,是叶枫的手!原来叶枫顺着声音,摸将过来。他伸出右手,搭在叶枫的手背上,道:“谢谢你!”叶枫笑道:“不客气!”话音刚落,觉得右腕一紧,犹如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躯腾空而起,从甘锦头顶越过,“啪”的一声,重重摔在甘锦脚下。叶枫暗叫不好,当即腰部发力,意欲跃起。甘锦伸出一只脚,踩着他的胸膛,将他按在地上。手中寒光一闪,往叶枫颈部划落。